您现在的位置是: 主页 > 企业资质 > 高新技术企业

雅安市荥经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荥经县培育企业创新主体改革方案

2023-07-22 09:15:10 高新技术企业人已围观

简介荥经县培育企业创新主体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培育企业创新主体专项改革方案〉和〈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雅委办〔2014〕135号)精神,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制定本方案。一、工作思路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助推荥...

雅安市荥经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荥经县培育企业创新主体改革方案

荥经县培育企业创新主体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培育企业创新主体专项改革方案〉和〈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雅委办〔2014〕135号)精神,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助推荥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培育省级创新型企业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1家,申报发明专利20件以上,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5亿元,70%以上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实施。

到2020年末,牢固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企业成为创新投入、创新组织、研发和成果应用的主体。全县创新型企业总量达到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家,建成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2-3个,年专利申请量突破200件。年度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突破20亿元,90%以上重点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实施。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对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1.研究制定支持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成果的措施,鼓励企业吸纳科研单位科技成果作价入股。

2.围绕我县工业主导产业和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开展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择优通过“产业链共性关键技术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项目”等科技专项给予扶持,对当年获得国家、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持的项目,县财政按项目立项资金总额10%予以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以此引导和支持企业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牵头单位:县科技知识产权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经商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时限要求:2016年启动;2017年全面推进。

(二)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力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1.建立“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制,建立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每年列入县财政预算的科学技术经费不低于200万元,并随着财力的增长而逐渐增长。

2.充分发挥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通过无偿补助、贷款贴息和购买服务等形式,促进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研发机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国家级10万元、省级5万元、市级3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县科技知识产权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经商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人行荥经支行

时限要求:2016年启动;2017年全面推进。

(三)完善激励机制,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

1.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激励。鼓励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积极获取知识产权,申请名牌产品和知名商标,对当年获得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一次性资助专利权人5000元、3000元、1000元。

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牵头单位:县科技知识产权局

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财政局

时限要求:2016年启动;2017年全面推进。

(四)围绕我县重大特色优势产业搭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突破产业发展技术瓶颈

1.构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围绕我县茶叶产业、中药材产业、废弃石材循环利用产业等优势产业,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联合开展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

2.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着力培育重大创新产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县校合作、校企合作,深化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特别是围绕全县工业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和民生工程,深化与武汉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积极开展微晶石研发和名优茶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等重大关键技术科技攻关工作,探索建立以市场为导向、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对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县科技知识产权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经商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农业局

时限要求:2016年启动;2017年全面推进。


Tags:雅安市荥经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创新主体改革方案

站点信息

  • 文章统计篇文章
  • 标签管理标签云
  • 友链洽谈:扫描二维码,添加微信
  •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