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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两化融合贯标最高奖励30万元!

2021-02-26 07:43:54 两化融合贯标人已围观

简介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

太仓市:两化融合贯标最高奖励30万元!

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

       为推动以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重点的制造业模式变革,高质量发展先进制造业,根据苏州市关于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在全市开展“十百千”工程(十大标杆、百家示范、千家应用),大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到2022年基本实现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全覆盖,全面塑造太仓制造新优势,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

       (一)加大对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投入的支持力度。鼓励工业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安全环保水平,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智能及数字化改造。对企业实施智能及数字化改造项目(设备投资额达300万元及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最高给予6%的奖励,对列入太仓市智能及数字化示范项目的,按设备投资额最高给予8%的奖励,对工业机器人及系统应用企业按设备投资额最高给予6%的奖励,每家企业年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对列入当年市级企业数字化应用提升项目(软件、服务器、网络设备等投资达5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投资额最高给予12%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100万元。上述项目,同一家企业当年度不可同时申报。

       (二)突出典型项目示范。加大苏州市级以上示范智能车间(工厂)培育力度,创建一批数字化赋能标杆企业。全市每年获评苏州市级以上示范智能车间(工厂)不少于30家。对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示范类项目或工信部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类示范试点的企业给予最高120万元奖励。对获评省级示范智能车间或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示范试点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获评苏州市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列入培育名单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获评苏州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获评苏州市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典型(重点平台、专业服务商和典型应用)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三)支持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鼓励企业贯彻《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优化业务流程,调整组织结构,推动和实现数据、技术、业务流程、组织结构四要素的互动创新和持续优化,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2.0。对开展实质贯标并取得评定证书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四)鼓励中小企业上云用平台。鼓励基础运营商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降低上云门槛。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数字化改造、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生产的基础上,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核心业务能力向平台迁移,实现提质增效。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企业第一年上云费用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最多不超过3万元。对获评省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上云企业,根据实际投入一次性分别给予不高于3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补贴。

       (五)推动示范基地(载体)建设。鼓励和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推动龙头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院校及技术服务商等各类高端要素在各重点产业园区集聚,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工业互联网技术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打造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各区镇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园区或载体。对于特别重大、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智能制造示范平台和载体、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完善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服务方式

       (六)推行智能制造诊断、顾问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择优质智能制造服务商和顾问团队,依托其优势资源及专业能力,分行业、分类型、分层次开展企业智能制造诊断及顾问咨询服务,每家工厂诊断服务费不高于20万元,每个车间诊断服务费不高于5万元。通过咨询调研、现场对接、技术培训、方案规划等方式,梳理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中存在的共性、个性、瓶颈问题,有针对性的提供智能化改造解决路径及方案,实现重点产业规上企业智能制造诊断全覆盖、传统产业智能制造基础能力有提升。全市每年为企业提供不少于200次免费诊断及顾问咨询服务。

       (七)开展智能制造精准服务。聚焦产业集群,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及航天航空等优势主导和先导产业为主攻方向,分行业加大智能制造项目库培育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包形式,征集优秀服务机构,对接企业个性化需求,以政策宣贯、申报辅导、车间改善、评审支持等方式,超前介入,精准服务,切实打造一批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带动上下游产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协同发展。

       (八)实施中小企业生产要素数字化采集服务。支持工业企业实施工业数据采集、汇聚和应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有能力的优秀服务商,分行业分环节每年至少为200家中小企业提供生产要素数据采集和场景应用,帮助企业实现生产可视化,提升管理水平,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鼓励服务商开发工业大数据应用,提供工业数据深度挖掘服务。

       三、培育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服务主体

       (九)鼓励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做大做强。支持服务商拓展市场、加快全球化布局,通过技术、资本强强联合等方式发展成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支持服务商联合装备供应商、软件开发商,推进智能制造装备、核心软件、工业互联网的集成应用,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鼓励服务商牵头为本地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培育形成20家以上各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2家服务机构主营业务收入超5亿元。对获评苏州市优秀服务商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列入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名单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列入苏州市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十)鼓励标杆企业服务能力输出。加强内、外资企业交流互动,鼓励有条件的行业标杆企业依托自身技术优势,放大“溢出效应”,输出解决方案和管理经验。支持大中型企业剥离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服务等技术服务,成立独立法人实体,面向本市工业企业提供专业的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对获评苏州市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服务输出标杆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十一)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支持知名工业互联网平台落户太仓。支持已落户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能力、做大做强,提高服务覆盖面。对服务企业数超200家、连接设备数超3万台的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与“11155”产业深入融合,对跨行业服务的优秀平台和专注特定行业服务的优秀平台,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十二)加快工业互联网APP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和工业APP的开发,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维护和经营管理等制造业关键业务环节的需求,推动工业APP向平台汇聚。对获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的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获评苏州优秀解决方案的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十三)提升质量基础服务能力。坚持协同服务,融合发展,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为核心,以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为延伸,加强数据联通,强化质量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协同服务、综合应用,提高质量基础支撑能力与水平,助推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支撑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基础服务需求。探索构建“互联网+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生态,打造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数字化服务平台,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构建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创新体系

       (十四)加快5G建设发展。加快5G基站建设布局,对完成当年度5G基站建设任务(含上年结转)并投入运营的5G基站给予每个8000元奖励,超出计划完成的每个奖励1万元。推动5G在垂直行业的先导应用,支持以5G、IPv6、工业无线等技术和新型工业设备改造升级企业内网。对垂直行业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遴选“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的优秀案例,对未获得我市其它智能化数字化奖励的应用场景案例,按其实际投入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十五)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重点发展面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领域高端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测、专用前沿材料及设备。在新一代移动通信、未来网络、量子通信等领域,加快构建涵盖芯片、模组、终端、行业应用为支撑的产业体系,打造通信产业集群。对当年获得国家、省级以上立项支持的集成电路产业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取得突破的集成电路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被评为苏州市集成电路20强及入围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

       (十六)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推进面向工业企业的软件、互联网和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大人工智能、AR/VR、工业操作系统、工业防火墙、工业机器人等前沿产业的高端软件研发和应用。对获得国家专项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对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与三年内的最高销售收入相比,每提高500万元销售收入,奖励10万元。对经江苏省及以上认定的首版次工业软件,按销售总额的10%~20%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通过CMMI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十七)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建设,对完成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的二级节点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投入,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对实现年度新增标识注册量超3000万个(加个单位)、日均解析量超1000万次的二级节点运营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在标识解析领域共性标准、关键技术等取得突破的项目,按照不超过研发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研发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十八)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场景建设。支持人工智能、车联网、大数据、区块链、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等示范应用场景建设,培育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创建数字技术应用创新试验区。对入选典型应用场景项目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

       (十九)支持工业互联网创新服务载体建设和引进。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协同研发、数据应用等公共创新服务载体。对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在我市建立工业互联网相关独立研发机构、应用推广机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于特别重大的平台和载体,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二十)支持智能装备和核心零部件研发和首购首试。对经江苏省及以上认定的首台(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按产品单台(套)销售价格15%~30%给予不低于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本地企业经江苏省及以上认定的首台(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在政府项目中首购首试。

       (二十一)支持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标准引领战略,完善重点产业智能化和数字化相关标准体系,加强对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研制。主导或参与标准研制、承担国内外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等项目的,按《关于推动企业质量、标准等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给予奖励。

       五、打造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应用生态

       (二十二)加强人才引培及基地建设。按《太仓市创新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太仓市关于集聚产业人才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对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中各类人才给予政策倾斜。支持在太高校、技工院校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职教理念、职教模式、培训项目,优化专业设置,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鼓励企业与学校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实训平台建设。对引进或合作的重大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二十三)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对在苏州综合金融服务等平台获得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贷款的企业,按照项目贷款实际发放额的1%给予贴息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获得我市贴息奖励的企业,经苏州市审核通过后,苏州市级财政将按照项目贷款实际发放额的1%给予配套贴息奖励。为企业智能化改造贷款提供风险补偿,符合条件的按照不超过贷款金额80%的部分与银行共担风险。

       (二十四)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和联盟(协会、学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海内外资源整合,推进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广分行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整体解决方案和优秀案例。通过资助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产业联盟(协会、学会)开展政策宣讲、产需对接、技术交流、业务培训、项目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

       (二十五)提升健全工业互联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工业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产品研发和应用,培育工业互联网专业安全第三方服务机构,指导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建设。对服务企业数超10家、年度营业收入超300万元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按照不超过合同额10%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遴选安全防护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评定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的奖励。

       本通知支持范围为在太仓市区域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已按“一事一议”享受我市相关奖励扶持政策的企业或平台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积极主动担当,根据本通知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不折不扣、及时抓好政策落地。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本通知与国家、省、苏州市以及太仓市已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同类或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通知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太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Tags:奖励两化融合贯标太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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