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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永胜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永胜县贯彻落实省市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实施意见

2023-11-16 09:16:28 高新技术企业人已围观

简介永胜县贯彻落实省市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实施意见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关系重大。为确保全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9〕1号)和《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5条措施的意...

丽江市永胜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永胜县贯彻落实省市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实施意见

永胜县贯彻落实省市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实施意见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关系重大。为确保全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9〕1号)和《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5条措施的意见》(丽政发〔2019〕3号),结合永胜实际,制定《永胜县贯彻落实省市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实施意见》,以确保永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一)明确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强化固定资产投资,确保全年县域内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6%以上。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持“非禁即入”原则,破除各种隐性障碍,聚焦四大重点产业和“三张牌”,以技术改造、延长价值链、创新产品等为重点,产业投资占比较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水务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抓落实)

(二)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县级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不低于上年水平,并努力争取省市前期工作经费投入,重点支持列入“补短板、增动力”的重点项目和县人民政府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确定的43个重点推进前期工作的项目。围绕脱贫攻坚、综合交通、水利、林业、能源、社会事业以及四大重点产业、“三张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谋划一批事关永胜发展长远的项目,进一步优化2019—2027年重点项目集群规划。纳入省“十三五”各专项规划的项目,确保2019年内开工建设。启动“十四五”重点项目谋划。做实全县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支撑计划,年度支撑项目计划投资不低于2018年度实际完成投资的150%。(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工业园区管委会、程海管理局、住建局、交通局、工信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抓落实)

(三)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及时公布2019年固定资产县域内投资目标支撑项目计划,充实完善重点项目建设领导挂钩方案。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强力拉动,交通建设方面,全力协调配合做好华丽、永宾、永宁3条高速公路和华丽高速县城至程海立交连接线、金沙江航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启动永宁高速西立交连接线、北立交至灵源路36米道连接线建设。全面完成2018年已经开工的通村、通达公路硬化、撤并建制村、直过民族区、窄路基加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的后续工程,全面提升全县村村连接、组组连通路网的通行质量。能源建设方面,继续完善金安电站、龙开口电站、鲁地拉电站、观音岩电站和水井电站、新田电站的后续工程,扩大永胜县瑞存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利用城区管网覆盖范围,实现县城居民用上清洁环保、安全经济的天然气,启动光伏扶贫贫困村村级电站建设。水利建设方面,全面完成2018年开工未完工的小型水利建设项目。继续抓好小米田水库、龙开口水资源综合利用一期等重点水利工程,加快推进永胜县乡(镇)重要脱贫基础支撑水利项目、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实施好小坪水库引蓄灌溉工程、扎实德水库等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完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教育文化园区市政道路、老客运站至教育文化园区道路、环城北路、文明南路南延线等项目建设;实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杆子河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康桥别苑、凤凰华府花园、顺发领秀”等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启动小板桥、洪聚桥、中医院等片区绿化广场建设,推动美丽宜居特色县城建设,争创省级园林城市。(由县发改局、财政局牵头负责;工业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程海管理局、住建局、交通局、工信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抓落实)

(四)千方百计筹集项目建设资金。2019年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比上年增长5%以上。各部门要提前完成项目土地、环评、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批复,增加项目的成熟度,提高项目争取的命中率;各部门由主要领导带队,分别到国家、省、市级部门汇报、争取项目资金,力争在政策的窗口期挤进国家盘子,争取更多国家资金的支持。加强上级专项债券额度争取,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全力争取项目建设。搭建银政企合作平台,每季度向商业银行推送重点项目清单,并努力盘活存量项目资产再融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保障投资商公平待遇,提高引资额度。(由县发改局、财政局牵头负责;工业园区管委会、程海管理局、交通局、工信局、水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生态环境分局、投资促进局等单位抓落实)

(五)强化土地等要素保障。加强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对批而未供的土地和闲置土地,在不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和现状地类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经县级政府核实处理,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上级备案后,进行调整利用。努力向上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并预留部分用地指标,对亿元以上的投资项目予以保障。开通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加快用地预审、征转报批工作,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各重点项目业主单位配合抓落实)

(六)强化项目考核。加强“抓投资、促增长”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向全县通报,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对不能按期开工及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超期1月以上对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实行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考核,以2019年固定资产目标任务及年度支撑项目谋划储备目标为基础,尽快制定出台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按季度开展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大比武,并通报完成情况。(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工业园区管委会、程海管理局、交通局、工信局、水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生态环境分局、投资促进局等单位抓落实)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七)着力打好“三张牌”。打好“绿色能源牌”,强化企业引领,培育农特产品加工业。以中源公司为引领加快食用菌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以边屯食尚公司、三川集团、森源公司、晶泰公司等一大批龙头加工企业为引领,扩大永胜绿色保健食品精深加工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品牌提质增效。以云岭公司为引领,推动永胜中药饮片加工厂及道地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培育红花、续断、滇重楼、三七、桔梗、天冬、当归等中药材基地建设和产品的深加工;打好“绿色食品牌”,加快发展农产品和特色生物产品深加工,力争年内农产品加工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大幅度提高,加快构建永胜农产品体系,争取1—2家企业获得全省“十大名牌”、“十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等评选活动表彰;打好“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积极推动永胜康养产业的发展,建设永胜程海康养小镇。以深圳适度行公司为龙头,以红酒产业为特色产业、以健康疗养、休闲度假产业为支柱产业,以农业为基础产业,打造一个宜居、宜养、宜游、宜商、宜业的红酒康养特色小镇。(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抓落实)

(八)完善工业发展配套政策。根据省级、市级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对符合园区条件的清洁载能及新兴产业项目,土地出让价款可按不超一年期限分期缴纳,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园区一律实行投资项目承诺制,对亿元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分行业、区域进行动态管理,逐个项目跟踪指导和服务,每月通报进展情况。(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信局牵头负责;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配合抓落实)

(九)增强企业竞争力。紧紧围绕“园区经济”发展战略,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工业园区企业转型升级,以“专、特、优、新”为目标,构建产业突出、特色明显、优势互补、分工有序、协调发展的园区产业格局。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建设,指导企业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技术开发合作创新机制,开展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研发合作,实施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创立新品牌、抢占新市场、提升竞争力。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技改资金,支持企业申报省级重点技改项目,争取相应的奖补资金。(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各企业配合抓落实)

(十)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丽江市服务经济倍增计划(2017—2021年)》,围绕观光休闲、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创时尚、演艺娱乐、金融服务、物流配送、商贸服务等重点行业,建立全县服务业重点项目库。根据高速公路、大丽攀铁路等路线做好现代物流园区规划,力争列入省级现代物流示范园区名单,并启动实施一批项目建设。争取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县、乡、村电商全覆盖,并提高运行、服务的质量,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县工信局、发改局、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抓落实)

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十一)持续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全面落实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确保降低企业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税专项附加抵扣、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等系列政策落到实处。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动态更新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确保清单外“零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相关规定。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支持大工业用户及中小企业“打捆”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税务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抓落实)

(十二)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争取市级民营企业信贷引导资金、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营企业精深加工、技术改造、转型升级、产品提升等项目贷款贴息和对承贷银行的贴息补助,以及民营企业培育工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担保费补助等支持。争取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对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支持四大重点产业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精深加工、技术创新改造、转型升级等实体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扶持政策。(由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工信局、金融办、人民银行等部门抓落实)

(十三)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争取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对全县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电力、煤炭、房地产企业除外)销售产值增长20%以上,产销率不低于95%,并且销售税金同步增长的给予5—10万元奖补。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大对库内企业的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同等条件下,优惠政策优先考虑库内企业及新升规企业,优先予以安排用地指标,争取市级补助资金对新升规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争取市级补助资金,对年内省级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对获得省研发投入补助的企业,再相应增加1%的研发投入补助。(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县财政局等部门抓落实)

四、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十四)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全面放开城市落户限制,推动居住证制度全覆盖,严格落实“人地钱”挂钩政策。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完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老供销社、老客运站和小板田绿化广场等项目建设;继续实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杆子河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康桥别苑、凤凰华府花园”等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教育文化园区、凤凰山公园、老客运站至教育文化园区道路建设;启动环城北路、文明南路南延线、白马庙南路、凉水路等市政道路建设,小板田、原供销社、中医院、疾控中心、老客运站等片区绿化广场建设,推动美丽县城建设,争创省级园林城市。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三要素,编制《永胜县“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争取永胜县城纳入全省第一批美丽县城支持范围,启动“美丽县城”建设。加大公路沿线中心城镇的空间发展规划,确保城乡统筹发展。(由县住建局、发改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统计局等部门抓落实)

(十五)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百村示范行动,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丽江市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丽江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编制《永胜县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永胜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争取有条件的“百村行动”示范点全部纳入省、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万村示范行动”支持范围,列入省、市级支持范围的美丽乡村,在省级补助基础上,争取市级再给予100万元奖补。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出台推进“一县一业”建设实施方案,并争取市级整合补助资金,县级配套一定的资金,重点支持“一业”发展。加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验示范,采取基地建设、产品加工、市场营销多位一体的产业发展模式,实现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全力推动传统产业品牌化、支柱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标识”的思路,树立品牌意识,加大农产品品牌创立,加快申报永胜大宗农产品地理标识、有机认证等,打造无公害,绿色环保的永胜农产品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质量兴农、品牌强农,走出一条“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一县一业”产业发展路子。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地和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以特色小镇建设为契机,鼓励村民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宅基地,在现有宅基地基础上进行集中统一规划建设。贯彻落实《丽江市金沙江绿色经济走廊建设规划》,制定永胜区域行动方案,争取金沙江绿色经济走廊建设项目,推动永胜经济社会的大发展。(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乡镇等抓落实)

(十六)启动康养小镇建设,推动康养产业发展。稳步推进程海康养小镇、红酒康养小镇的前期工作步伐,完善环保、水保、土地等一系列手续,开工建设一批项目,推动康养产业的发展。(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配合抓落实)

(十七)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围绕“2019年脱贫摘帽、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举全县之力,采取强有力的举措、以超常规的力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安全饮水、易地搬迁、农村住房、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扶智扶志九大攻坚战,实现3个贫困乡(镇)57个贫困村9391人脱贫退出,确保脱贫摘帽目标的顺利实现。

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确保脱贫收入达标。多渠道筹集产业扶贫资金,加大产业扶持力度,确保乡乡有支柱产业群、村村有产业发展项目、户户有稳定的产业发展收入。协调全县重点龙头企业进一步向贫困区域延伸,带动贫困区产业规模化经营发展,特别要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实行规模化的产业发展,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能发展、能致富的目标。

完成易地搬迁及安居工程,改善生活环境。巩固、提升、完善2016、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成果,按时完成2018年新增加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任务,实现易地扶贫搬迁户100%入住新居。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确保所有农村住房100%安全稳固遮风避雨。

继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夯实脱贫基础。继续实施交通扶贫工程,全面实现脱贫人口出行安全、方便、快捷,贫困区物流速度高效快捷,农产品快速外销,增加脱贫人口的收入。继续实施贫困乡、村、组的人畜饮水、小型水利、水库灌渠的提升改造,实现脱贫户人畜饮水安全稳定、生产用水满足需求。加大脱贫乡、村、组的电力、公共服务场所、广播电视、网络、学校、卫生室等建设工程,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实施教育和健康扶贫,补齐脱贫短板。持续实施贫困户子女助学机制,确保贫困户不因就学影响脱贫,不因贫困而影响就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辍学。继续加大贫困乡、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村卫生室、乡卫生院、医生配备等100%达标。巩固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成果,确保贫困人口100%在保,并纳入大病统筹,坚决杜绝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因病影响脱贫。

实施社会兜底保障。全面巩固社会保障成果,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公益岗位补偿等相关政策,加大贫困人口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就业。(由县扶贫办牵头;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共同抓落实)

五、着力稳就业促消费

(十八)多渠道扩大就业。根据市级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稳岗返还标准,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返还。参与“云南省万名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周岁失业青年。加大职业技术培训力度,加强“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等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争取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双创”经费,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县内创办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实体,按照规定给予创业补贴扶持。深入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打造1个农民工创业园区。结合脱贫攻坚,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公路养护、生态保洁、生态护林等公益性岗位,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加就业困难人员收入。(由县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扶贫办、工信局、各乡镇等抓落实)

(十九)促进居民消费。深入推进“消费升级行动计划”,提高居民吃穿用住消费。加快推进“一县一品”建设,满足居民便利化消费需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努力满足多样化房屋租赁需求。组织引导全县重点商贸企业结合节日、地方、民族、产品等特色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促进居民消费。(县工信局、住建局、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抓落实)

(二十)深入挖掘新兴消费潜力。以电子商务产业园为切入点,大力发展电商经济,挖掘信息消费。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有效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促进优质商品向农村延伸,深挖农村消费潜力。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等财税优惠政策,加快充电站、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办好荷花节、石榴节、环湖自行车比赛及民族民俗节日活动,挖掘新兴消费潜力。(县工信局、税务局、卫生健康局、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抓落实)

六、深化改革开放激发释放动力活力

(二十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将2019年作为营商环境提升年,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简化企业投资审批,实行动态更新管理。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现全流程网上审批和监督管理。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推动“照后减证”。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编制公布统一的企业注销指南,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提高企业注销服务效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加大对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建立面向企业家的政府决策咨询制度。(县委编办、发改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和其它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抓落实)

(二十二)进一步扩大开放。落实好国家、省稳外贸政策举措,加大县级农产品出口外贸,培育外向型产业基地。加大扶持力度,争取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对全年进出口贡献较为突出的企业,每进出口1美元,给予0.02—0.05元人民币补助,对参加国际性知名展会的给予不高于50%的展位补助。努力建设省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县,争取高级设立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制作永胜形象宣传片,打造永胜旅游线路图,创立金沙江绿色走廊、程海伟人先祖故里、三川田园风光、他留民族风情等旅游品牌,办好荷花节、石榴节、环湖自行车赛和其它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启动永胜旅游产业的发展。(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文化和旅游局、宣传部门配合抓落实)

(二十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破解招商引资“四难”问题,强化服务联动,完善鼓励政策。对新引进的内资项目,经审核认定后,争取市级专项奖励资金,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实物量的0.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新引进的外资项目,经审核认定后,按照实际利用外资额(美元)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列入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业,主要加强与项目审批部门、招商引资部门沟通衔接,从项目满足招商引资条件开展前期工作。同步做好项目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可研及初设等前期工作,保证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完整性,提高招商引资项目成熟度。(由县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抓落实)

(二十四)狠抓落实稳预期。县直相关责任部门于本意见出台20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公布配套政策或工作方案。各部门每季度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发改局。县发改局会同政府督查室每季度牵头组织开展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由县发改局、县政府督查室牵头负责;县直有关部门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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