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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高新技术企业迁移奖励政策:钟楼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3-10-26 09:10:37 高新技术企业人已围观

简介钟楼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的总体要求,加快落实“532”发展战略,推进“两湖”创新区建设,提升“双招双引”效能,汇聚产业创新发展蓬勃之势,以产业创新升级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钟楼实际,就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第一条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引育。对区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从注册当年度起分...

常州市钟楼区高新技术企业迁移奖励政策:钟楼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钟楼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的总体要求,加快落实“532”发展战略,推进“两湖”创新区建设,提升“双招双引”效能,汇聚产业创新发展蓬勃之势,以产业创新升级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钟楼实际,就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第一条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引育。对区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从注册当年度起分两年度拨付,每年度奖励5万元;市级以上创业孵化载体(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内每新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运营机构3万元。

第二条 加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招引。当年新注册成立并通过常州市“科小”招引系统审核认定后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科小”),奖励企业5千元。对市外新招引落地的“科小”企业奖励1万元。“科小”注册落户三年内,任意一年度实际缴纳税收达50万、100万、200万的,按“差额补足不重复”原则,给予企业5万、10万、20万元奖励。综合贡献特别重大的一事一议。

第三条  积极拓宽招商推广渠道。经钟楼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审核通过的第三方引荐机构(以下简称引荐机构),每区外新招引落地1家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引荐机构5万元;每培育新注册成立1家“科小”,最高奖励引荐机构3千元;每市外新招引落地1家“科小”,最高奖励引荐机构5千元。

第四条 鼓励建设高质量研发机构。当年新认定的省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项目奖励300万元,国家、省级实验室建设与运行项目奖励200万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省双碳项目重大载体建设项目奖励100万元。

第五条  鼓励企业产学研合作。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外国专家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签订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且实际付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产学研项目,一次性奖励2万元。积极探索构建“企业出题、政府立题、能者破题”“院校研发、政府搭台、企业转化”的双轨协同机制,引导企业、高校院所和高层次人才踊跃交流合作,重点支持新能源、“两新一智”等领域企业开展联合技术攻关,给予发榜项目资金支持。

第六条 加强技术合同登记的服务与管理。经钟楼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审核通过的科技服务类机构,每促成登记一份技术合同,最高按技术合同成交额的万分之一给予奖补,单一年度全区累计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10万元。

第七条  设立“第三方科创贡献专项资金”,用于落实上述政策涉及创业孵化载体运营机构、引荐机构、科技服务类机构的资金奖励。由钟楼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于每年一季度根据目标任务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报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备案,次年12月前按绩效情况综合评定后予以兑付。

第八条  上述政策涉及的企业、创业孵化载体运营机构需注册在钟楼区。

第九条 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为三年。政策内容由钟楼区科技局负责解释,对本政策内容一致或相近的项目,专项资金与其他各级扶持资金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原《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钟政办发〔2020〕70号)实施期满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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