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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资溪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资溪县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
2023-10-12 09:05:23 高新技术企业人已围观
简介资溪县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为深入贯彻国家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抚州市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紧抓数字经济发展时代机遇,以更高站位、更广维度、更大力度推动资溪县数字经济做优做强,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资溪县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国家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抚州市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紧抓数字经济发展时代机遇,以更高站位、更广维度、更大力度推动资溪县数字经济做优做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数字中国建设的战略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着力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应用,着力培育产业新赛道,着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推动数字经济成为全县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主引擎。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5年,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努力实现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倍增,增幅达10%以上,占全县GDP比重达到50%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全县GDP比重达到12%以上,企业上云数大幅提升,突破50家,两化融合发展指数加快提升,力争打造2个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数创中心”成功创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汇聚相关企业80家以上,其中规上企业达30家以上,以电商服务、网络直播、平台运营等为重点的“平台经济”新模式基本形成,努力打造全市直播电商赋能产业发展的示范样板。资溪(抚州)数字产业园初步建成“产区、街区、展区、社区、景区”功能叠加的新型产业园。
二、重点任务
(一)产业赛道赶超工程
1.聚焦产业赛道细分领域。一是发挥资溪(抚州)数字产业园区位优势,主动融入高新区发展规划,以龙头企业、重大项目为依托,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半导体芯片、大数据与云计算等。二是以“数创中心”为主平台,以电商服务、网络直播、平台运营等为主线,重点布局软件与信息服务行业应用软件、信息安全和数据服务、物联网行业应用、数字文创智慧旅游等细分产业。三是聚焦电商服务、网络直播、平台运营等重点领域,制定专项优惠政策,“一道一策”推动产业能级跃迁,招引一批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打造3-5个优秀服务平台应用。(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发改委、工业园区、财政局、税务局、纯净文旅公司)
2.培育扶持一批标杆企业。对全县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开展培育行动,建立数字经济领军型、成长型、潜在型企业培育库。一是大力支持赢焙网络、沣晟信息、鱼得水、小溪青年、瓴盛新能等现有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申报入选潜在独角兽、潜在瞪羚企业等;对江西省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瞪羚及潜在瞪羚入选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75万元、5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入选奖励。二是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创新机制,激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合作,创造科技成果转化,实现高企研发平台全覆盖,深化政、产、学研用融合。三是对首次获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3万元经费补贴,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四是推动数字经济领域小升规企业5家以上,力争在数字经济领域培育更多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瞪羚(潜在)企业;培育新增数字经济领域“专精特新”企业2-3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发改委、工业园区、财政局、税务局、科创中心)
3.全力招引一批重大项目。一是深化与头部企业合作,瞄准腾讯、阿里、华为、京东等头部企业和顶级研究机构,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县级国资平台、两山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开展靶向招商、精准招商、补链招商、组团招商、资本招商等模式,共同建设产业平台、项目基地等,每年组织开展3场以上数字经济专题招商活动,力争招引落地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等数字经济领域“5020”项目1个,同时建立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库,对已落地项目实行动态服务管理。二是对入驻县数创中心数字经济企业场地租金实行“五免三减半”,同时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下的数字经济企业,前五年按纳税地方留成90%的金额给予产业资金扶持,后三年按照纳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的金额给予产业资金扶持;年纳税在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数字经济企业,前五年按地方留成部分的95%的金额给予产业资金扶持,后三年按地方留成部分的85%的金额给予产业资金扶持;年纳税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数字经济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工业园区、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招商引资中心、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
(二)产业数字化转型工程
4.大力发展“数字商贸”工程。一是大力招引培育电商服务、网络直播、平台运营等企业,持续推动电子商务线上线下融合,鼓励电商平台与绿色食品(面包)、竹木加工、资溪白茶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举办直播带货大赛,汇聚一批直播企业、人才等优质资源,利用排上酒吧街打造非遗作坊直播带货新场景;同时开展体验消费、近场零售、同城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丰富线上生活服务新供给,满足线下生活服务新需求。二是完善仓储、物流、支付、数据等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支持企业利用各类电商平台,积极拓展海内外市场,构建多元化销售渠道。配套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县数创中心在2022年创成市级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2023年创成省级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创建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家以上。三是通过数字货运平台,整合货物资源,提高物流效益,降低物流成本,同时整合本土直播网红,鼓励开办相关网络培训基地并落实政策补助,制定本地产品目录,推介本地产品,对网络直播公司销售本地农副产品每单物流补助1元,由各直播公司申报,县工信商务局、财政局进行审核,按月进行补助。(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纯净文旅公司)
5.全面推进“智慧旅游”升级。一是全力推进资溪旅游微信公众号、资溪文旅抖音号提质增效,开发团队报备、景区民宿预定、区域公众品牌在线预订等智慧旅游营销体系,强化智慧旅游管理体系的数字化支撑。二是加快推进5G、AR/VR、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智能终端等数字产品在旅游领域的应用,推进全域旅游品牌建设,推进大觉山、竹梦小镇等旅游景区打造智慧景区示范。推进景区无线网络全覆盖,探索在线旅游管理、服务、营销新模式,实现“一部手机”游资溪,“一个系统”管旅游。(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工信商务局、融媒体中心、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6.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工程。一是聚焦绿色食品(面包)、竹木加工产业两大优势产业,实施智能制造升级、上云用智赋数工程,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省、市级智能制造、两化融合试点示范的企业(项目),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再一次性分别奖励30、20和10万元。二是推进企业低碳化、节能化改造,加强绿色、节能制造体制建设,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制造体系,提高生产效率,打造绿色工厂、低碳工厂、节能工厂试点示范。三是支持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对企业新增采取货币方式购买的设备,按购买新设备额超过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以正规购置发票为准)的10%给予奖补。对被评为全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100-150万元),县财政再给予50%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四是巩固提升圣农食品、竺尚竹业等企业两化融合成果,打造传统企业智能制造升级示范工程3个以上,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力争新增2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推动20台(套)以上制造装备实现数字化采集、网络化联接、智能化管控,培育2个以上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推动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新增企业节点5-10个,打造“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1-2个。五是加快工业园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汽及排污等生产要素数字化,完善工业大数据平台,加快产业资源数字化集聚、平台化运营和网络化协同。推动园区内企业之间通过网络、平台等载体进行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对接,深化工业数据应用。(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科创中心)
7.深入推进“智慧农业”改造。一是推进市级以上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开展数字化应用试点,重点围绕资溪白茶、中草药、笋竹两用林、食用菌等一批规模较大、市场前景好、发展动力强的农业产业打造一批农业数字化示范项目,对成功创建市级示范点的项目给予项目资金20%的奖励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二是加快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应用模式,扩大数字技术应用覆盖面,力争打造2-3个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三是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综合服务网络及农产品电商配套体系,加强与淘宝、天猫、京东等龙头电商平台对接,利用电子商务推广特色优质绿色产品,努力打造“一乡一品”。四是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物联网、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结合乡村振兴,在乌石、高阜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试点示范,推进集休闲农业、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建设,新增2-3个数字乡村创新发展优秀案例。(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工信商务局、乡村振兴局、乌石镇、高阜镇)
(三)数字基建夯实工程
8.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一是积极推进“双千兆”网络建设,形成1-2个双千兆应用创新。推进IPv6规模部署,重点领域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支持度,加快推进5G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实现5G网络县区和乡镇全面覆盖、产业园区等重点应用场景深度覆盖。二是推动广覆盖、大连接、低功耗窄带物联网(NB-IoT)建设,持续推进县政务云节点建设,基本建成区域统一的数据资源中心和应用、服务资源可持续扩展的云服务支撑体系。(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大数据中心、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9.提升智慧场景融合应用。一是建立一个统一指挥平台,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部门建设、中心统管”的原则,统筹推进智慧旅游、智慧消防、智慧城管、智慧气象等系统,由大数据中心统一管理县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平台。二是推进交通、物流、清洁能源、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城乡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加快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共享,围绕生态、城管、交通等领域,着力打造一批智慧城市应用试点示范。三是推进三维GIS空间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地上地下物体要素的模拟三维显示,为各种上层的智慧城市应用提供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工业园区、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管局等)
10.全面深化数字政务转型。一是推进“赣服通”资溪分厅建设,积极配合打造“赣服通”4.0版,实现信息发布、政务公开、交通出行、医疗保障、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便民查询等功能全覆盖,全力打造数字政府。二是推进政务数据互联共享,不断完善单位资源数据收集,配合做好“一人一档、一企一档、一项一档”归集管理,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智能审批”提供数据支撑,全力推进最优政务环境、营商环境,打造“双一号工程”融合发展试点示范。(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行政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
11.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一是通过完善生态资源大数据库强化生态产品价值数字化管理,定期更新生态资源数据,为绿色金融、生态资源产品交易、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等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生态产品机制核算、生态资源金融等数字化体系建设,推进两山转化中心、生态资产(产品)交易中心等平台建设,促进生态资产合法、有序流转。三是深化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竹木、旅游等绿色产业链金融运用,推出一批以交易订单、仓储存货等绿色信贷产品,助推绿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
(四)重点要素保障工程
12.强化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一是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和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提升网络安全主动防御、监测预警、安全防护能力。二是针对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共享和应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加强云平台安全管理,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加大数据处理活动的风险监测评估。三是依法落实企业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统筹机制、手段、平台建设,完善全天候全方位安全支撑能力,建立统一高效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情报共享机制、研判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安局、网信中心、大数据中心)
13.配套支持人才引进政策。一是对数字企业新招员工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员工(男60周岁以内,女50周岁以内),县财政给予每招入员工一人给予500元的就业服务补贴。二是强化人才引进培育,按照《资溪县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人才引进实施补助政策。三是鼓励和引导大学生毕业后到资溪创业,除可享受生活、住房补贴外,按江西省现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还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于创业失败,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时足额还款时,贷款10万元以下部分由政府代偿,政府保留追偿权;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组织)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创业贷款扶持;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级、省和市重大人才工程。(责任单位: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工信商务局)
14.加强推动要素支撑力度。一是积极建立公共数据目录体系,动态发布数据共享和开放责任清单,加快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共享开放,建立相应的数据基础库、主题库和专题库,实现公共数据“应归尽归”,探索建立数据资产登记、治理、共享、融通、应用和服务等数据要素流通机制,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二是强化用地保障,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省级以上单独选址项目清单的数字经济发展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使用国家配置用地计划指标。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鼓励各地积极盘活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为数字经济主体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并做好能源保供。(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工业园区、各乡(镇、场))
15.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加强全县信息化项目统筹规划,提高项目建设、应用、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全县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一是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每年向县工信商务局报送下一年项目需求,由县工信商务局编制项目建设计划表,并经县发展数据经济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纳入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二是强化项目监管,信息化项目建设前需报县工信商务局进行技术审查及造价评审,审查合格后再报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县工信商务局按批复的建设方案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管。三是项目建成后,县工信商务局对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批复的设计规划、数据是否共享等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县财政局不予办理项目款支付程序。(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发改委、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各项目建设单位)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资溪县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全县数字经济推进工作,研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商务局,负责主抓综合协调、考核评价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工信商务局、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协同合作。发挥县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各部门数字经济发展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协同,协调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快落实好各项重点工程和政策举措。加快搭建各部门联动平台,以强化效果为导向,明确任务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定期晾晒比拼,实现全县工作联动协同和闭环管理,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场))
(三)强化示范引领。积极争取各类国家、省、市级项目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各部门在场景培育、数据开放、产业集聚等方面先行先试,找准突破性抓手,加快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组织开展“互学互比”活动,鼓励探索创新,加强试点建设工作互动和经验交流。(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
(四)强化监督考核。按照可操作、可落实、可考核的要求,梳理数字经济工作项目清单、问题清单和任务分解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依据江西数字经济指标统计办法,建立健全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强化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和督查考核评估,组织开展全县数字经济综合评价,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考核办、工信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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