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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陇西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陇西县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3-09-02 09:12:21 高新技术企业人已围观
简介陇西县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实现科技需求侧同技术研发侧、转化侧的有机结合,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不断打造发展新引擎、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县域经济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陇西县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实现科技需求侧同技术研发侧、转化侧的有机结合,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不断打造发展新引擎、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县域经济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强化科技创新与县域经济发展有效对接;深入贯彻学习甘肃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林铎书记调研陇西县域经济发展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突破,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搭建创新平台为载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产学研用”紧密融合,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科技投入进一步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更加浓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全县国民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以上;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0%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5件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6.2%以上;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整合资源,全面打造优质高效的科技创新平台
1.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建设。通过区域行业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中科院、兽研所等科研院所和甘肃农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创客等多方协同,打造“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众创空间,将众创空间引向农业农村,以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等为载体,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着力建设甘肃壹玖柒捌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普尔康药业有限公司、甘肃惠森药业发展有限公司、甘肃江能医药科技集团等企业为省级众创空间;建设甘肃裕新农牧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陇西百绿草业有限公司、甘肃参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为国家星创天地。通过营造专业化、社会化、便利化的创业服务环境,促进科技人才、创新资源、创新资金等各类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推进全县五大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强化为科技型企业、科技特派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提供法律服务、投融资对接、商业模式构建、信息共享、创业培训等“孵化”服务的功能,不断提升服务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对于认定为国家级“星创天地”和省级优秀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奖励。(人社局牵头,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配合实施)
2.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科技110信息服务平台、手机APP等服务平台,实现科技服务全覆盖;建立农业科技人才专家库(如中药材、马铃薯、菌菜、林果、草畜、旱作农业专家库)、产业发展技术科技成果库、科技创新项目库、企业技术需求库等数据平台,实现科技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共享。组建中科院兰州查新中心陇西工作站和陇西专利服务中心,解决科技人员在科研、新产品研发工作中涉及的项目申报咨询、查新、知识产权、专利申报及成果技术转化、技术引进、金融投资、人才培训等问题,形成“线上”“线下”互动的全方位服务。对于在我县注册组建并被评为省级优秀(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科技局牵头,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局、金融办配合实施)
3.深入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积极鼓励陇西一方制药有限公司、甘肃大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有条件的骨干企业牵头开展重大科技合作研发活动,支持建立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加快构建“产学研用”协同的科技攻关机制。支持陇西一方制药有限公司、甘肃大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壹玖柒捌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北铝加工厂、天士力中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祥瑞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甘肃普尔康药业有限公司、定西市清吉淀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陇西千金药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等,适时与省内外相关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产学研用”协同的科技攻关机制。力争到2020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都有研发活动,建立研发机构占比超过90%。对于新认定(组建)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300万元补助;对于新认定(组建)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开发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行业技术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5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5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转移中心给予3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给予50万元补助;对牵头新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单位给予30万元的补助。已有上述各类平台并按相关规定考核评估优秀的,由工信、科技、农业等各平台管理部门核实后,每次给予与新认定的补助标准相同的资金奖励。(科技局牵头,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局、农牧局配合实施)
4.有效促进园区提质升级。通过项目支持、政策引导和优质服务,推进创新要素向陇西县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渭北现代农业示范园、中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工业集中园、天士力中天药材现代物流基地、甘肃中药材现代仓储物流中心、甘肃天马物流园、文峰仓储物流园和李氏文化产业园聚集,将各类园区打造成为资本、人才、技术、政策等优势资源聚集的“洼地”,使园区真正成为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和竞争力的创新区域。凡入园的各类企业,由相关部门实行“一站式服务”, 一次性办理有关证照手续。(开发委牵头,组织部、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配合实施)
(二)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5.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创造拥有情况作为科技项目立项、科技奖励的重要指标和条件,纳入科技计划实施评价体系。把知识产权的创造和拥有情况作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的重要内容。以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能力为目标,以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能力为重点,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促进工程和优势企业培育工程,通过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打击专利侵权等违法行为,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净化专利市场环境,形成人人尊重、人人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大对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专利产业化项目的资助和扶持力度,对于新申请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根据当年市、县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资金量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以1000元、600元、500元为基准,根据经费及专利申报数量适当上下浮动调整),力争每年度专利申请受理量和授权量均增长10%以上;对全县新获得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一次性补助2000元。“十三五”期间,全县力争培育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家以上。(科技局牵头,文广局、财政局、食药监局、工商局、商务局配合实施)
6.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探索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大科技型企业科技贷款申报力度,鼓励拥有发明专利的企业积极申请科技贷款,将专利权质押贷款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务发明奖励报酬制度,落实与发明人约定的专利转化、实施的奖励和报酬。对新组建的知识产权联盟给予牵头单位30万元补助;对新进入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名单的各类园区给予5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和运营试点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对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对新获得首件授权发明专利的科技型企业给予1万元补助。(科技局牵头,知识产权局、财政局、文广局、工商局、商务局配合实施)
7.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一是支持企业联合科研院所组织技术合作研发,充分利用中科院、省内外高等院校的创新资源、平台和专业优势,引导天士力中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陇西一方制药有限公司、甘肃惠森药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项目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等方式,实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不断提高科技型企业的创新能力。二是坚持把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益与科技人员的切身利益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工农业科技人员将科技成果、专利技术作为生产要素,采取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收益分配,实现知识资本化。三是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办法,提高奖励额度,鼓励县内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科技成果,实行科技成果后补助政策,对于获得全县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奖励,并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科技局牵头,农牧局、财政局、工信局配合实施)
(三)努力提升企业主体地位,加快企业创新步伐
8.积极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引导科技创新要素向中医药、马铃薯、菌菜产业的龙头企业集聚,重点围绕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等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在现有3家(甘肃中天羊业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天士力中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定西大禹节水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的基础上,新申报西北铝加工厂、甘肃普尔康药业有限公司、甘肃大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陇西稷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力争“十三五”末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家。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减至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给予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5万元;给予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一次性补助2万元。(科技局牵头,工信局、财政局、国税局配合实施)
9.加大科技项目争取力度。把握国家、省、市科技项目支持领域的政策导向,紧密结合全县中药材、马铃薯、畜草、菌菜等特色优势产业开发和铝冶炼、装备制造等工业发展的技术需求,重点把握国家在农业科技、生物技术、资源环境和高技术等4个方向。积极发挥我县中医药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优势,县科技部门切实加大科技项目储备、争取力度,积极衔接省、市科技部门,争取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科技项目,力争我县在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对于争取到位的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小巨5人”培育计划等项目,按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等不同类别,分别给予项目牵头单位5万元、3万元和2万元的补助。(发改局牵头,工信局、农牧局、科技局配合实施)
10.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一是积极探索运用财政补助机制激励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有计划、持续性地增加研发投入。二是把研发投入作为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前提条件,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在科技项目推荐、评审、立项中的权重,倒逼、引导企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强度。三是鼓励企业加快研发并投产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高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促进我县工业产品由产业链低端向高端发展,力争每年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2项以上,对于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例连续3年达到5%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四是向县内中小微企业或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创新券,用于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培育一批掌握行业“专精特新”技术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促进科技创新供需有效对接,激发创新活力。(工信局牵头,财政局、科技局配合实施)
11.促进金融创新。一是拓宽融资渠道。积极联系县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与甘肃省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接,开展科技贷款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引导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知识产权、预期收益、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解决资金短缺难题。二是设立科技创新专项基金。县财政列支30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用于支持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孵化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型企业认定、专利资助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高科技人才引进、科技项目资金配套、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开展等相关科技创新工作。三是完善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建立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风险贷款担保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金融机构办贷手续和程序,降低信贷门槛,提高授信额度,加大放贷力度,通过金融创新促进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金融办牵头,财政局、开发委、工信局、科技局、人行陇西县支行、各商业银行配合实施)
(四)强化科技示范引领,扎实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12.依靠科技创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一是结合渭北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围绕中药材、马铃薯、菌菜、畜草以及制种、农副产品加工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加快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集成、转化一批农业科技成果,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功能,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信息化农业、电子商务、物流等新业态,推动商业模式创新,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不断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充分发挥县级技术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做好农业实用技术推广运用,不断提升农业服务水平。力争每年培育新品种1-2个,转化农业科技成果4项。(农牧局牵头,开发委、中产局、林业局、水保局、有关乡镇配合实施)
13.发挥科技特派员和“三区”人才示范带动作用。一是依托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帮助贫困村分析产业现状、制定精准扶贫规划、开展科技培训、建立示范基地、促进创新创业,实现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与精准扶贫的融合联动,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二是积极争取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鼓励和引导科技特派员带领农民创办、领办、协办科技型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力争每年新选派科技特派员15名,组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团队5个、科技示范基地10个、示范企业3个。三是结合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的“三区”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引进省农科院、甘肃农业大学、市农技部门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来我县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为促进我县优势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科技局牵头,组织部、扶贫办、农牧局、人社局、各乡镇配合实施)
(五)加快科技人才引进培养,促进创新团队建设
14.加大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力度。高度重视行业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充分发挥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集聚人才的功能,通过“人才+项目”的方式切实培养一批县级拔尖领军人才。实施人才素质提升计划,鼓励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发展资金,培育一批以企业为核心的创新团队,对企事业单位选派高层次科技人才到中科院、甘农大、福州市连江县等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知名企业参加培训给予资助。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到农业企业和合作社等基层单位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业企业就业,不断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局牵头,发改局、人社局、工信局配合实施)
15.改革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制度,改变片面将论文数量、项目和经费数量、专利数量等与科研人员评价和晋升直接挂钩的做法,突出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在业绩评价中的权重。探索有利于创新人才发挥作用的多种分配方式,落实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政策,采取股权出售、分红激励、绩效奖励以及科技成果入股、创新项目收益提成等多种激励方式,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经选派的科技特派员从事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可以取得技术服务报酬或者从企业获得股权、期权和分红。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科技特派员身份开展科技公益服务的,3年内原单位编制、人事关系和职务级别予以保留,工龄连续计算,原岗位任职或聘用时间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与原单位人员同等参加职称评定。(组织部牵头,人社局、科技局配合实施)
(六)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6.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经费管理。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要求,制定完善我县科技专项资金(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建立符合科研规律、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科技经费管理新模式,创新支持方式,加强管理监督,提高使用效益。(县财政局牵头,县科技局、县审计局配合实施)
四、保障措施
17.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科技创新工作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科技创新的日常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的统计指标和考核体系,将科技创新工作纳入县上重点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强化督促落实。
18.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协调配合,促进落实。发改、工信部门重点抓好企业技术改造、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引进、研发与应用,督促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农口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代高效技术示范应用和农村适用技术培训等工作;组织、人社部门要重点抓好创新人才聚集培养工作;财政、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着力抓好科技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的落实。各涉及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发挥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合力,抓好工作落实。
19.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年加大科技经费投入,重点支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特派员创业、专利资助以及科技人才引进培养等项目领域。加快建立财政拨款、企业投入、金融贷款、社会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科技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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