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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平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杭州市临平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2023-07-19 09:18:42 高新技术企业人已围观
简介杭州市临平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各类政策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2023〕5号)要求,依据我区实际,现制定以...
杭州市临平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各类政策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2023〕5号)要求,依据我区实际,现制定以下政策。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经科局、区规资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
贯彻落实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推进辖区内各类政府投资、产业投资项目424个,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以上,全年实现有效投资715亿元以上,全力争取省市投资“赛马”激励。
1.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对列入省千项万亿工程的大运河文化公园、文化设施综合体等7个项目,加大服务和保障力度,完成年度计划投资46.3亿元;加快玉架山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小林高科创新中心等58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59.82亿元;由区领导领衔挂帅100个重点项目,力促重点项目全速推进、难点问题加快破解,确保省市重点新建项目开工率100%,投资完成率100%。
2.加大制造业投资服务保障力度。从加大10亿元以上项目招引,加快亿元以上开工建设、加强工业园区连片有机更新等方面发力,提高制造业投资质量。建立健全产业项目从谋划、招引、落地、开工至投产达效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提供个性化服务,重点推进楠宋瓷业、赋成生物、微光电子、爱思营等14个3亿元重大产业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加快信达生物、福斯达装备、贝达梦工厂等重大制造业建设。积极争取市“腾笼换鸟”专项资金,在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前提下,并提取土地出让收入1%作为区本级“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用于盘活存量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优化产业园配套等。建立工业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新增工业用地向存量工业用地盘活任务完成好、成效好的区域倾斜。加大制造业资助力度,对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时尚产业等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按总投资额6%-15%不等给予资助。全年制造业投资增长16%,力争20%。
3.争取省市投资“赛马”激励。用足用好省24条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积极争取土地指标、财政资金等激励及配套资源倾斜。通过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获得土地指标奖励241亩以上。积极对接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政策支持,加快资本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4.加大项目推进制度保障。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计划编制深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在用地、资金、审批等给予有力保障。调整基本建设项目区级审批权限,不断提高平台对委托审批和管理的承接能力,提高审批效能。开展项目及要素保障单月调度,强化重大投资项目“周晒月拼季赛年考”打擂比武,健全平台牵头、部门服务、镇街保供、全员参与工作机制,以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理念抓项目,有效解决项目审批和要素保障等方面的诉求和困难。实现全区139个新建项目开工率按照一季度20%、二季度50%、三季度75%、全年95%以上目标有序推进。
二、科技创新政策(牵头部门:区经科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银行)
聚焦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家纺服装等领域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坚持科技自立自强狠抓科技政策落实。围绕创新平台能级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实施创新型人才培育工程、加快构建良好创新生态。2023年,全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9%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40家以上,省科技型中小企业400家以上,新增孵化载体22个、物理空间125万平方米。
5.打造双创梦想实践地。做优创新空间,强化企业培育,着力构建创新创业发展沃土。对经国家、省、市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给予奖励,对经国家、省、市认定的众创空间按企业孵化载体奖励标准减半执行。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对申请国高企认定,且通过省级评审(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补助,对获得国高企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再给予4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6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市“雏鹰计划”企业给予一定财政资金奖励。
6.支持创新研发体系建设。坚持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集聚创新资源,加快培育创新主体,推动研发机构能级提升。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研发中心,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优先支持省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统筹建设,并将产业化成果优先推荐申报首台(套)产品和“浙江制造精品”。2023年,力争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以上研发机构15家。
7.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深入实施“两清零一提升”专项行动,引导规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按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同比增量部分予以补助。对农业与社会发展项目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助。
8.创新科技攻关机制。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快建立完善以市场需求为牵引、转化绩效为导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组织机制,支持构建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打造“产学研贯通、上下游一体”的科创全链条,建立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攻关机制。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对列入市级以上的重点科技项目,按上级文件要求给予配套。
9.支持企业开展技术交易。积极推进概念验证支持计划,鼓励和支持高校院所、企业吸纳、输出技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技术合同成交额稳步增长、量质齐升。实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奖补制度,对企业全年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额、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点给予奖补。2023年,力争技术交易额较上年度增长15%。
10.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行动。全面建强人才工作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引才用才主体作用,加速集聚临平区高质量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对通过我区自主申报并成功入选各级海外引才计划的,对入选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各级配套奖励和最高300万元的区级安家费补助,对推荐人才入驻的个人或单位给予最高60万元引才奖励,对引才单位负责海外引才工作的人员(团队)给予最高3万元每人次的引才奖励,对引才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薪资补贴。海外引才成效突出的企业,可优先享受区级惠企政策。
三、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牵头部门:区经科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规资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
坚持制造业立区之本,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全面融入省“415X”产业集群、市“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不断推动全区“5+1”产业生态圈建设,加快建设以千亿级产业为引领、百亿级产业为骨干、未来产业为先导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打造标志性产业链。2023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增长5%、亩均税收增长6%。
11.实施制造业数字赋能行动。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未来工厂”梯度培育,引导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工厂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产品应用、智能制造深度评估等数字化项目的实施,对“未来工厂”各层级认定及数字化项目的实施给予奖补,力争年度新增省、市“未来工厂”培育企业20家以上;加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企业引培力度,鼓励企业开展资质升级、人工智能项目实施,并积极争创国家、省、市各类数字化示范推广荣誉,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开展项目投产、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规模、扩大市场销售、搭建公共平台,给予各类数字经济领域项目及荣誉奖补,2023年,力争全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速10%以上。
12.加快建设服务型制造先行示范。充分发挥服务型制造研究院、中国服装科创研究院、浙大系创新研究院等高端智力支撑,先行先试区域两业融合发展新路径。围绕服务型制造试点样板建设,加快搭建服务型制造梯队示范培育体系、高能级产业服务体系,鼓励示范培育的重点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深度诊断咨询,并给予一定比例补助,精心组织专题研修班和培训等活动,积极承办国家级会议论坛。对被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企业)和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奖励。2023年力争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5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3家。
13.引导企业绿色化发展。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减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个项目投资额100万元(含)以上,按设备实际投资额予以相应资助。推动企业开展绿色制造建设,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和节水型企业创建:呈阶梯有序推荐企业参评市级、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对于获评市级、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奖励。
14.深化企业梯队培育。深入实施“鲲鹏”、“独角兽”等重点企业培育机制,优化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于年度销售额达10亿元以上的“鲲鹏”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培育计划,进一步激发龙头骨干企业在科技创新、市场拓展、能级水平等维度的带动引领作用,并在研发投入、市场拓展、规模提升、增加值率提升等方面给予相应奖励。完善“省专精特新—隐形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梯队,培育中小企业阶梯式稳步成长。对首次上规模的工业企业、上规后连续三年在规且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的工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给予奖励。2023年力争实现“小升规”新升规112家,净增规60家;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5家以上,省隐形冠军1家以上,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以上。
15.加强制造业人才招引培育。围绕“5+1”产业链建设,实施聚焦化、高质化人才计划,加强卓越工程师培养,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加大“临航工程师”支持力度。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区内企业招引高技能人才,成功招引高级工以上的每人给予500元奖励。积极鼓励和推荐企业参加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列入省试点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资助,自主培养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企业,给予每人8万元、10万元资金资助。区内企业引进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分别给予每人8万元、10万元资助。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经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人民银行、公积金分中心)
紧紧围绕杭州“两地四中心”建设,大力实施服务业扩容提质计划,打造重点载体平台,培育营利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积极招引总部企业,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打造现代服务业的良好生态。2023年,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5.5%以上,金融业增加值增速达到6.5%,全年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7%,营利性服务业营收增长10%以上。
16.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加强对创新发展区的统筹指导,健全主导产业长效发展机制,引导资金、土地、项目、人才等要素资源向创新发展区集聚,优先推荐临平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内企业申报中央、省、市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临平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内项目申报省服务业重大项目,力争2023服务业总营业收入突破500亿元,同比增长5%,服务业总税收达到18.5亿元,同比增长7%。大力发展楼宇经济,鼓励优质企业入驻重点楼宇,对符合条件的招商机构进行奖励。
17.持续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支持艺尚小镇申请调整四至红线,编制新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打造成为科技+时尚融合的创新型特色小镇,积极推动4A景区建设,发展文旅经济,力争2023年新引进项目8个,潮流街区完成合作运营招商并组织一场时尚相关活动。支持算力小镇申报省级创建类特色小镇,发挥企业分级的效用,做好优质企业的认定辅导工作,力争2023年新引进项目10个,组织一场算力专场招商活动。支持工业互联网小镇产业能级提升,积极申报国高、专精特新、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等荣誉,持续优化发展生态,力争2023年新引进生态企业3家,举办交流活动不少于10场。
18.加强营利性服务业龙头企业引培。集聚发展营利性服务业,加大服务业龙头招引力度,对区外新引进的服务业优质龙头企业和区内符合主导产业方向的新认定的服务业优质龙头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区内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壮大发展,实施支撑企业持续稳进行动,在融资渠道、企业转型、配套需求、业务拓展等方面支持企业运营。
19.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按照“留住总部、培育总部、引进总部”的要求,培育本土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升级成为总部企业;积极引进区外总部企业落户发展,着力引进行业领军企业设立区域型总部和落户研发、结算、供应链管理等功能性总部,配套市级总部政策,认定一批区级总部和区级总部培育企业,给予要素保障和梯队奖励。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园区建设和建筑业企业集群,按照规上工业企业用地的优惠政策加强企业用地保障。吸引央企、国企和省外优质建筑业企业设立区域总部、功能型总部入驻,鼓励区内企业与央企、国企和优质建筑业企业合作。
20.强化服务业专业化人才支撑。培育新生代临平企业家。面向新生代临平企业家和企业高级管理者,大力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和新生代企业家“双传承”计划,厚植产业平台优势,加快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支持服务业人才项目创新创业,探索服务业人才项目来临创业评审“绿色通道”。对通过区级评审的人才项目,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支持各创新型平台所属的协同创新中心、人才培训基地等自主申报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资质,各创新平台结合区内产业特点开发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的,给予单个工种10万元奖励。
21.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鼓励软件设计开发等信息服务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实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研发项目,按项目实际研发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2.全力推动综合金融服务示范区建设。有效发挥省金服会专业优势,引导区内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支持区内上市、拟上市企业发展;进一步推广、优化金服宝小微平台,支持区内中小微企业融资;助力存量资产盘活、产业基金引进、招商引资、队伍培训;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居民等投资者教育,打造良好金融生态。全年银行存贷款余额增速达到12%以上,其中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超过15%,小微科创企业贷款增速超过25%。
23.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全面优化文旅融合发展空间布局,加快引进和实施一批文旅融合重大项目,丰富文旅产品供给,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打造文旅产业精品。紧抓杭州亚运会契机,充分发挥亚运场馆、接待设施的功能和作用,引进赛事活动,发展赛事旅游,全年举办活动不少于5场。申办引进或策划举办各类高端会议展览项目,壮大会奖商务旅游。进一步办好超山梅花节、塘栖枇杷节、大运河鱼羊美食节等重大节庆活动,全年举办文旅消费四季系列活动不少于50场,打造形成具有临平特色、具备较大影响力的旅游品牌。
24.推进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重点文化企业发展,对新获得认定的市级及以上文化(创)企业(重点项目)给予20-5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文博会、动漫节及其他重大文创会展、论坛、赛事活动的开展,择优选择影响力较大的活动给予补助。支持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对原创音乐、动漫、游戏、影视、文学、视听等作品给予补助。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主体多元化、体系网络化、服务专业化、平台标准化、内容全面化的孵化载体及小微企业园集群。
25.支持房地产业企稳回暖。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优化房地产项目审批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做好购房政策落实与推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进区域职住平衡。落实好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6条政策措施,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充分发挥平台与镇街服务房地产项目建设的关键性作用,全面推进项目开工建设,推动我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五、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样板和交通强国示范样板政策(牵头部门:区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规资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为加快杭州市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城市暨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全面贯彻落实《杭州加快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方案》《杭州市2023年-2027年综合交通和城市快速路重点项目任务清单》与考核目标,全力推进全区15个(其中公路项目8个、水路项目1个、快速路项目6个)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年度完成综合交通(含城市快速路)投资18.55亿元。
26.高质量推进交通强国示范城市建设、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清单,加快推进320国道杭州博陆至仁和段工程(临平段)、杭州都市区国道联网提能工程(临平段)运河大桥至望梅连接线工程、塘康路拓宽更新二期、104国道杭州至绍兴公路(余杭良渚至崇贤段)改建工程、硖许连接线工程(临平段)等骨干路推进;加快东湖地面道路(外翁线-德胜路)等11条断头路、藕花洲大街(望梅路—星都大道)道路整治工程等8条拥堵路以及临平区县道大中修及县道危桥改造推进,进一步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全力保障杭州地铁四期、沪乍杭铁路建设;打造交通融沪桥头堡、提升枢纽地位,加快谋划临平区高能级综合客运枢纽布局,积极谋划绕城高速临平段改造、沪杭高速乔司段改造、高铁临平北站以及运河二通道明智作业区建设。持续巩固融沪融杭进程,继续实施临平高铁南站至上海虹桥站的始发高铁列车开行、沪杭高速临平至杭州路段浙A牌照使用ETC记账卡1类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27.持续落实交通物流助企纾困政策。继续落实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我省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ETC车载装置的3类、4类客车通行费实行阶段性八五折优惠(不再叠加九五折优惠),实施期限为6个月,具体时间由省交通运输厅另行公布。用好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重点支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个体普通货运车辆车主等“两企两个”群体。
28.便利货运车船通行。推行货运车辆进城通行证“一网通办”“一城通办”,原则上取消对新能源轻型以下厢式、封闭式货运车辆在平峰时段的禁限行措施。
29.便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取消2年一次的继续教育制度,优化驾驶员诚信考核,取消考核结果签注制度。
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牵头部门:区商务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人行银行、海关办事处)
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巩固提升对外开放优势,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积极抢订单拓市场,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良好。2023年,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左右,确保出口占全国份额稳定,实际利用外资2.3亿美元。
30.加快释放传统消费潜力。鼓励引进新能源汽车新势力、新品牌。支持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支持企业做大社零。支持企业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鼓励区内预制菜企业通过技术革新、规模化发展做大做强。支持区内老字号企业研发新产品、应用新模式实现创新发展。
31.支持发展新消费新场景。从企业招引集聚、品牌推广、新消费产业基金等方面支持新消费产业发展。支持新电商发展。支持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支持企业发展新零售模式。鼓励企业引进市级以上品牌首店。推进高品质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对夜经济集聚发展加大支持力度。
32.加大外贸支持力度。实施“千团万企”拓市场攻坚行动,2023年,重点支持区级境外展会20个以上,参展企业100家以上。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比例不低于80%。对我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等,给与相应支持。支持新招引外贸出口企业发展,多渠道拓展出口规模。
33.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围绕推动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通过“区域+项目清单”的竞争性遴选方式,培育和遴选一批本地区优质项目参选省级重点培育数字贸易项目。在跨境电子商务独立站建设、产业园区建设与运营、人才培养、仓储物流、海外推广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公共海外仓建设。
34.支持创办各类重大活动。对公共平台、行业机构组织、企业等以整合行业技术、信息、人才等资源、抢占行业制高点为目的,围绕技术创新、市场拓展、行业交流、品牌提升、产学研合作、文旅演艺等举办的各类重大活动,按照活动的规模、等级给予补助。活动影响力主要在产业平台范围内的,单次补助最高20万元(在省级特色小镇核心区块开展的活动单次补助最高30万元);全区每年评定不超过10个影响力在区级以上的活动,单次补助最高100万元。
35.深化全球大招商行动。围绕临平区“5+1”产业生态圈、“3+1+X”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产业链招商推介会等重点招商活动。加大赴境外招商引资洽谈力度,组团赴境外招商。充分运用区内产业基金“市场化子基金、主导产业引导基金、政策性直投”三大模式,联合本地链主企业,引进国内顶级投资机构,保障招商引资、扶持主导产业、培育产业生态。引导符合条件资管机构申报QFLP,引导在外浙商、侨商回归。支持产业平台开展外资招引。
七、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规资分局、区商务局、区供销联社)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设高效生态都市农业强区,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深入推进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实践试点建设,全年力争新增规模农业产业园区3个以上,新建省级高标准农田1100亩,实施农业科技合作和农业“三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5个以上,认定省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2个以上。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以及农业“双强”示范、数字化改造、政策性保险等举措,着力打造乡村振兴临平样板。
36.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大运河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市级、区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同时结合土地规模流转,进一步做好农业产业项目招引工作,2023年新增区级及以上规模产业园区3个以上,新增农业产业投资突破1亿元。持续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2023年认定省级农事服务中心3个以上。积极组织开展省级数字农业工厂和未来农场创建认定工作,2023年建成区级数字农业工厂项目4个,认定区级以上数字农业工厂和未来农场2家以上。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7.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省级高标准农田1100亩,创建市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1个。加快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实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同步建设。
38.加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继续实施规模粮油种植补助、订单奖励、最低收购价、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规模种粮主体贷款贴息等常态化补贴政策。贯彻落实全省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触发条件后,按照水稻亩均化肥与农药成本上涨额的30%(向上取整)给予补贴。对投保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93%补贴。提高水稻保险保额,在实行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的基础上,对单季稻(晚稻)增加市级农业主体综合险每亩400元,保障额程度提高到每亩1800元。保持稻谷最低收购价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
39.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支持农业高新技术试点推广,鼓励传统农业企业设施化、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实施农业科技合作项目和农业“三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积极开展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和认定。实施一批农村与社会发展技术攻关专项,对列入区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研计划项目,最高给予20万元补助。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对上级补贴目录内的机具区级追加补贴20%;对未列入上级补贴目录但适合临平区农业发展需要的先进农机具,区级单独补贴40%;对区内首台(套)引进的先进农机装备给予70%补助。
40.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提质升级行动,优化人居环境,厚植文化内涵,培育美丽经济,完善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重点支持塘栖丁山湖、运河北片等2个美丽乡村核心示范区块建设,建设特色村5个、未来乡村3个、数字乡村样板村6个,打造大运河未来乡村共富引领带。
41.拓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围绕2023年全面消除经营性收入120万元以下相对薄弱村的任务目标,持续巩固好留用地开发、平台(国企)结对帮扶、经营性项目和村建民用项目建设等举措。其中,经营性项目最高给予60%补助,政策年度内限补300万元;村建民用项目区级财政补助50%、镇街配套20%,最高限补280万元。
42.支持乡村人才创新创业。推动大学生、农创客等乡村人才创业项目和“双创”金融等扶持政策在“三农”领域落实。以产业发展领军人才、乡村运营专业精英、双创赋能乡村创客、各行各业乡村工匠、乡村治理能人乡贤等“五大临农英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乡村人才队伍。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开办创业贷款,加强融资渠道对接,设立“农创贷”,对入选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和在各级大赛中获奖项的乡村人才涉农项目,在我区落地实施的,可通过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机具抵押,信用等贷款方式,给予最高500万元授信额度。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
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大事,实施公共服务“优享”工程,在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相应的经费用于民生领域。
43.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省市最低月工资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水平。落实社保助企纾困政策,根据国家部署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根据省市政策和部署安排,扩大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按照省、市部署,探索将用人单位招用的实习见习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
44.支持推进“劳有所帮”。对我区低保低边困难家庭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人员开展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就业帮扶率达到100%。2023年实现城乡新增就业2万人。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全年培训2万人次,培养技能人才5000人。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大学生创业园,无偿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50个以上。打造助残就业数智平台,2023年实现新增残疾人稳定就业30人以上。
45.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编制出台区中小学、幼儿园布点规划,发挥教育布局规划引导作用,优化完善学校布点。全年计划开工绿洲小学等9所;竣工投用良熟九年一贯制学校等15所,新增班级350余个,新增学位1.5万余个。实施全学段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引入省市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培育引进名优教师400人以上。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逐步向融合型、共建型模式为主转变,加快托幼一体化扩面,新增幼托一体化学位600个,满足适龄儿童入托需求。
46.地方支持推进“病有良医”。全力打造“区级强院”,支持重点学科和区域诊疗中心建设。新建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床位30张。开展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2023年,老年人健康体检覆盖率不低于70%。做好亚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全域推进“三圈三级”病媒生物防制,持续深入推动爱国卫生运动。
47.支持推进“住有宜居”“老有康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2023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700套(间),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20万平方米。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75张,助餐服务城乡社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乡镇(街道)级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到50%以上。
48.支持推进“弱有众扶”。完善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和兜底保障机制,根据市级要求及时调整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推进区、镇街、村社三级助联体建设,实现区级助联体、镇街助联体服务站、村社助联体服务点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困难群体动态监测,实现分层分类精准救助。建立健全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落实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加强未成年人健康关爱,开展健康体检和添翼计划。完善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营。2023年,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实体化运营率达到100%。
九、要素保障
(一)财政金融要素保障
49.做好财政资金保障。2023年区财政安排区级预算共计68.06亿元。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安排25.22亿元;科技创新政策安排2.95亿元;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安排3.42亿元;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安排1.35亿元;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样板和交通强国示范样板政策安排17.42亿元;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安排1.74亿元;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安排3.82亿元;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预算安排11.49亿元;金融政策保障0.65亿元。
50.争取保障资金支持。争取国家、省级各类资金、金融工具对重大项目的支持。2023年,储备专项债需求65亿元以上,力争发行量19.4亿元以上;力争2023年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资金超去年水平。
51.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围绕“高水平建设‘数智临平·品质城区’”总目标,深研国家、省、市政策,把好资金投向,加强项目谋划,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力度,争取国家、省、市配套、扶持资金向我区倾斜,全年力争上级补助资金13亿元,保障重大项目有序推进,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52.优化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镇街平台财政体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镇街、平台招商引税、财源培植积极性,着力稳住存量、激发增量、做大总量,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区级转移支付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政策协同和资金统筹,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53.开展“助融资”专项行动。组织金融机构开展综合金融服务,落实“监测预警+联动协调”机制,做好存量贷款应延尽延,不得随意抽贷、断贷、压贷。通过设立专营机构、团队,创新信贷产品、保险产品,推动人才贷、人才险、可转债等扩面,金融全面助力市场主体复产达产扩产。
54.政府性融资担保拓源增效。对政策性融资担保增资至2亿元,提升担保能力;对3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增量贷款执行见贷即保,500万元以下的存量贷款担保执行无条件续保;对出口企业依据外贸订单提供专项担保支持,并对汇率避险保执行见贷即保,担保比例提高至8%;对企业开展的直接融资(集合债、可转债等)提供底层担保支持,大力支持区内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可转债;风险池贷款基准担保费率下调至0.8%;对小微企业获得的增量贷款给予20%的保费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雏鹰计划入库企业增量贷款减免担保费;通过双保模式办理的业务,担保费率给予50%的优惠;对“商户助力贷”免担保费一年;力争全年实现在保余额突破12亿元,其中一季度末政策性担保余额超过9亿元。
55.实施企业上市提升计划。落实新一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区内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留住人才,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给予奖励,对企业上市、股改、募资投向、再融资、持股平台制定全流程全方位保障措施,培育更多头部、高市值制造业上市公司。全年力争新增5家上市公司,新增5家申报材料企业,新增5家股改并报辅导企业,新增5家区级培育企业。
56.加强政府应急周转资金支持。国投公司设立总规模2亿元的应急周转基金,通过政府应急周转金为企业提供应急周转服务,简化审批流程,资金周转费率按照最低0.17‰/日执行。鼓励银行对鼓励支持类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
57.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推动“基金+招商”产业发展扩面。把招商引资作为“生命线”,锚定“5+1”产业生态圈、总部经济等重点产业发展赛道。2023年,全力争取省“4+1”和杭州“3+N”产业基金群支持,着力发挥红杉、服贸、德诺等基金项目招引作用,加强产业生态培育。
(二)土地资源要素保障
58.加大工业用地供应。加大工业用地做地供地力度,确保全年出让工业用地不少于1110亩,工业用地出让占比不低于30%,新供工业用地100%“标准地”出让。加强用地指标争取,力争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获得土地指标奖励241亩以上。支持单宗用地以工业为主(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50%),兼容仓储、物流、研发、办公、文旅、公用设施、商业等混合用途,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加大标准厂房供应,力争全年供应不少于50万方。
59.加快存量土地盘活。加快存量土地盘活。重点推进低效用地提质增效,全区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2500亩以上,其中盘活低效工业用地880亩以上,支持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保障五大产业生态圈集群发展;分类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处置,全区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250亩以上;加快推进供而未用土地开工建设,全区新开工土地面积6248亩以上。
60.强化做地保障土地供应。落实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开展做地攻坚行动,聚焦职住平衡,加快重点地区精准做地。全年全区经营性用地做地收储2029亩(其中住宅用地1689亩),实现以做稳供、以做保供、以做促供。
(三)加强用能要素保障
61.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能。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新增能耗指标,提前跟进项目前期工作,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0.49吨标准煤/万元的项目,畅通能评“绿色通道”。积极争取能耗指标,执行落实原料用能以及年度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完成开发区区域能评,对镇街、平台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企业存量用能空间,经第三方机构确权后,可用于平衡属地重大产业项目用能需求。
62.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清洁能源重大项目建设,确保白鹤滩特高压直流工程临平换流站迎峰度夏前全容量(800万千瓦)投产,500千伏送出工程(21.96公里)顺利投运。继续推进整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对建成的光伏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年度新增光伏装机不少于30兆瓦。加快推进开发区(园区)综合能源建设,按照14万千万的调峰负荷任务,积极推动白鹤滩换流站区块电网侧储能设施、开发区用户侧储能示范项目建设,提高全区特别是开发区(园区)能源保供能力,保障负荷高峰期用电安全。
63.强化能源保供稳价支撑。统筹供需平衡,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70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2.3亿立方,全力保障高峰时段、亚运会能源安全供应。服务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允许35千伏及以上大用户直接向电厂购电,鼓励售电公司对35千伏以下企业用户免除偏差考核,对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用户试行阶段性优惠政策。把握省级门站价格取消和全省高压管道一张网改革机遇,源头降低企业用气综合成本。
(四)人才要素保障
64.落实技能人才培育。制定出台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落实“浙派工匠”民生实事,做好高技能人才奖励、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的兑现,激励技术工人提高技能水平。全年开展培训2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500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200人。
65.做好大学生创业培训。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导师带徒活动,打造创业指导精品课程体系,举行创业实训PK、开展定期沙龙分享,为大学生创业创新注入源头活水,开辟创业创新“快车道”。全年计划组织大学生创业导师带徒活动8期。
66.加强青年人才保障。积极搭建在校大学生实践平台,鼓励和指导区内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有需求的企业积极申报大学生实训基地,鼓励校企共建校外联合实训基地,通过扩大大学生实训规模、加强实训对接,优化实训服务保障;全年计划新增大学生实训基地30家,至少促成1家校外联合实训基地。做好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兑现,吸引更多青年人才到临平区就业;全年计划新增青年大学生1.8万人。
67.加强新电商人才保障。加大对突出贡献电商企业核心管理、技术人才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支持。加强对电商主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认定服务,给予优秀电商主播高层次人才认定。给予电商主播等新电商人才创业扶持。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3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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