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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淄川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淄川区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

2023-07-12 09:11:00 高新技术企业人已围观

简介淄川区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提升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是贯彻落实建设创新型省份、创新型城市要求的重要指标。按照我区关于聚集高新技术企业的总体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以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抓手,以培育、引进和孵化为主要手段,不断壮大数量、提升质量,使高新技术企...

淄博市淄川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淄川区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

淄川区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

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提升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是贯彻落实建设创新型省份、创新型城市要求的重要指标。按照我区关于聚集高新技术企业的总体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抓手,以培育、引进和孵化为主要手段,不断壮大数量、提升质量,使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我区新旧动能转化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有效载体,将淄川区打造成高新技术企业聚集高地。

二、目标要求

截至2017年底,全区高新技术企业21家,到2020年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50家。全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明显壮大,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

三、具体措施

1.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的宣传培训。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由先征后返改为直接减税,按企业所得税总额的15 %征收。(责任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

2.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实施补贴或奖励。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落户于我区的国家已认定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重新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区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每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一年内服务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数量5家以上,且通过率不低于90%的科技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3.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储备库,通过第三方科技中介机构对入库企业进行评估。每年推选出10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申报所需费用将以补助形式发放给委托第三方。(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4.专利扶持和奖励政策。国内发明专利:对发明专利的申请人,每件发明专利资助2000元;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权人每件奖励10000元。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申请:按照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每件资助10000元;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每个国家奖励10000元(最多按五个国家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局)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推进落实。

2.强化考核监督。将每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数量纳入区到对各镇(街道、开发区)的创新驱动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夯实工作责任。以镇(街道、开发区)为单位,每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3.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挖掘典型性事例和经验做法,营造尊重创新、尊重科技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与本实施方案不符的以本实施方案为最准。本实施方案由区科技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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