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主页 > 企业资质 > 高新技术企业
哈尔滨市巴彦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巴彦县扶持重点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2023-06-14 09:19:52 高新技术企业人已围观
简介巴彦县扶持重点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试行)为扩大县域经济规模,提升县域经济总量,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意见。1.设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主要对县域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扶持,对服务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部门)给予经费支持。专项资金由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与县财政局共同管理。2.对新建工业企业的扶持。新建工业企...
巴彦县扶持重点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为扩大县域经济规模,提升县域经济总量,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意见。
1.设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主要对县域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扶持,对服务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部门)给予经费支持。专项资金由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与县财政局共同管理。
2.对新建工业企业的扶持。新建工业企业在投资协议书约定的投产年度内实缴增值税和所得税(以下简称“两税”)之和达到50万元的,给予企业20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给予服务企业发展的乡镇(部门)10万元经费支持;以此为基数,“两税”之和每增加10万元,给企业增加4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给服务企业发展的乡镇(部门)增加2万元经费支持;“两税”之和增加不足10万元部分不予计算。在第二年增为规上且实缴“两税”之和达到60万元的,给予企业24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给予服务企业发展的乡镇(部门)10万元经费支持;以此为基数,“两税”之和每增加10万元,给企业增加4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给服务企业发展的乡镇(部门)增加2万元经费支持;“两税”之和增加不足10万元部分不予计算。在第三年实缴“两税”之和达到80万元的规上企业,给予企业16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给予服务企业发展的乡镇(部门)8万元经费支持;以此为基数,“两税”之和每增加10万元,给企业增加2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给服务企业发展的乡镇(部门)增加1万元经费支持;“两税”之和增加不足10万元部分不予计算。在第四年实缴“两税”之和达到100万元的规上企业,给予企业20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给予服务企业发展的乡镇(部门)10万元经费支持;以此为基数,“两税”之和每增加10万元,给企业增加2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给服务企业发展的乡镇(部门)增加1万元经费支持;“两税”之和增加不足10万元部分不予计算。在第五年实缴“两税”之和达到130万元的规上企业,给予企业26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给予服务企业发展的乡镇(部门)13万元经费支持;以此为基数,“两税”之和每增加10万元,给企业增加2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给服务企业发展的乡镇(部门)增加1万元经费支持;“两税”之和增加不足10万元部分不予计算。
3.对特殊贡献企业的扶持。在2014年度内企业完成国、地税全部入库税收后,一是对纳税总额比上年增长30%后增值税比上年增加100万元的企业,给予35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以此为基数,增值税每增加10万元,给企业增加3.5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增值税增加不足10万元部分不予计算。二是对纳税总额比上年增长30%后增值税比上年增加500万元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以此为基数,增值税每增加50万元,给企业增加20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增值税增加不足50万元部分不予计算。三是对缴纳增值税总额达到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450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四是对缴纳增值税总额达到2000万元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五是对缴纳增值税总额达到3000万元的企业,给予1650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对于新建工业企业,税金总额比上年增长30%以内的部分按照新建工业企业给予专项发展扶持资金。
4.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扶持。自2014年始,实缴税金之和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其产品被认定为国家级新产品、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专项发展扶持资金;其产品被认定为省级新产品、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8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其产品被认定为市级新产品、其企业被认定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对新认定的国家、省或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2万元的专项发展扶持资金。以上两项,不同等级按最高级别给予专项扶持资金。
5.对企业创建名牌的扶持。自2014年始,实缴税金之和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或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
专项发展扶持资金;注册商标被认定为黑龙江省著名商标或产品被评为黑龙江省名牌产品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注册商标被认定为哈尔滨市著名商标或产品被评为哈尔滨市名牌产品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专项发展扶持资金。不同等级按最高级别给予专项扶持资金。
6.其它事项。此实施意见所列专项发展扶持资金,均由企业按要求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申报,经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会同县财政局联审后,报县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县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此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事宜由巴彦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相关文章
- 2022年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海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样式大全
- 南京市雨花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雨花台区关于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给予奖励的实施细则
- 高新认定申请中,这些问题不知道你会后悔哦
- 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管理办法 常政办发〔2021〕21号
- 如何看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专项审计报告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陕西省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汕头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琼海市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二十条优惠措施(试行) 琼海党办〔2020〕13号
- 关于云南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科高发〔2020〕1号
随机图文
-
2020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区补贴政策
依据《工作指引》和《入库培育细则》规定,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和入库培育工作开展时间为:3月1日至9月20日。 1、对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按研发费用投入给予最... -
2020年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是...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还会被取消?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直以来都备受企业青睐,因为扶持力度大。但是不要以为拿到高企证书就万事大吉,坐等优惠政策了,如果拿到高企证书后管理没做好,很可能被会摘掉帽子,甚至... -
2021年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指南
一、申报时间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继续采取常年申报,定期评审的方式。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 第一批评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其余批次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另...
猜你喜欢
- 大理州永平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永平县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
- 迪庆州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迪庆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资助办法
- 怒江州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德宏州陇川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陇川县招商引资扶持政策(暂行)
- 德宏州瑞丽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瑞丽市招商引资扶持政策
- 德宏州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德宏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 云浮市新兴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兴县不锈钢制品产业和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二十条
- 揭阳市普宁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普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
- 揭阳市揭东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揭东经济开发区扶持入园企业的若干措施
- 潮州市湘桥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潮州市湘桥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站点信息
- 文章统计:篇文章
- 标签管理:标签云
- 友链洽谈:扫描二维码,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