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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2020-10-12 12:37:05 专利人已围观
简介本文整理了山东省晋城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等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
本文整理了山东省晋城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等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晋城市
研发创新支持。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非煤企业研发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全市排名前十位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奖励,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最高奖励300万元,5000万元至1亿元的最高奖励150万元,低于5000万元的最高奖励5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科技局从科技事业发展经费中安排。上年度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工信局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给予30万元奖励。所需资金由市工信局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依据:晋城市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试行)晋市政发〔2019〕22号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2019年1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期满自行失效。本市已出台的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http://www.jcgov.gov.cn/zwgk/wjgg/zxwj/202001/t20200113_827604.shtml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9.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10.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其主要产品拥有在有效期内的I类知识产权1项或II类知识产权3项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加大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11.支持创建国家、省级孵化机构。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支持。孵化机构每孵化一户上市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每孵化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12.支持创建国家、省级研发平台。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对军民融合新建的上述研发平台,补助上浮20%。
13.支持建立国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牵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奖励。
14.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对联合研发机构实施的科研项目给予研发经费支持。
15.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申领科技创新券的方式购买创新服务、开展合作研发,年使用创新券在5万元(含5万元)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超过5万元的,除给予5万元外,另对超出部分按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6.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优秀奖和山西赛区一、二等奖及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19.对获得申请受理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3000元。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
20.对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补助贷款利息、担保、评估等费用总额的50%,最高补助20万元。
依据:晋城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晋市政办[2018]48号
http://xxgk.jcgov.gov.cn/Contents/2019/0814/content_57884.html
沁水县
研发创新支持。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或连续3次通过复审的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被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实验室,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立项的国家级、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并被省级以上科技研究部门列为新技术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研发或购买市外发明专利技术成果,且在实际中运用的民营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研发或推广应用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民营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所需资金由县教育局从科研项目专项资金中安排。对被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所需资金由县工信局从工业发展技改专项资金中安排。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给予10万元奖励。所需资金由县工信局从工业发展技改专项资金中安排。
依据:沁水县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试行) 沁政发〔2020〕2号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2020年2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期满自行失效。
http://www.qinshui.gov.cn/zwgk/zxwj/content_10712
陵川县
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支持中小微企业强化人才建设,弘扬“工匠精神”,积极与国内外大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创新平台,提升技术创新水平,加快专利转化,促进“专精特新”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对年度新认定省级技术研发中心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创业创新、“专精特新”等类型的企业(项目)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
支持中小微企业加速壮大。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打造“隐形冠军”。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小升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对年度新被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奖励额度为上级资金的50%。
依据:陵川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陵政办发〔2017〕33号
http://www.lczf.gov.cn/DocHtml/1/17/05/xxgk_2017051812583.html
泽州县
对在商标品牌建设方面荣获“中国商标金奖”等国家级荣誉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被认定为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成功注册意见地理标志商标一次性奖励10万元。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的企业,先正度及职能部门要在宣传、招(投)标、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对新申请注册的商标企业每件一次性给予500元补贴,对涉农企业申请注册的商标每件一次性给予1000元补贴。补贴的原则是:企业必须是为自己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或经营和服务而注册的商标。申领补贴时企业凭《营业执照》《申请商标受理通知书》和《商标注册证》领取,补贴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计。
依据:泽州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
http://www.zezhou.gov.cn/zwgk/zfwj/201807/t20180704_908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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