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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市企业补贴项目汇总
2020-06-26 13:42:36 项目汇总人已围观
简介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投资松绑 加快项目落地 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东府〔2020〕37号)发布。 根据《实施意见》,东莞设立50亿元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
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投资松绑 加快项目落地 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东府〔2020〕37号)发布。
根据《实施意见》,东莞设立50亿元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周转、金融合作、投资松绑、稳定外贸出口、拉动消费复苏,以战时体制强化高位统筹、高效决策,全力推动经济发展回稳向好、行稳致远。其中,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负责的政策集中在企业周转及投资松绑两大块。
因此,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用好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以战时体制强化高位统筹、高效决策,全力推动经济发展回稳向好、行稳致远。同时,为做好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资金管理办法》。
01、2020年度技术改造设备奖补项目(2亿元)
资助企业
2020年购入自动化生产设备的工业企业
资助标准
按照设备投入总额最高给予10%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500万元。
资金拨付
企业年内可多批次申报。首次申报项目要求设备投入总额500万元(含)以上,其余批次申报项目要求投入总额300万元(含)以上。如企业剩余批次项目投入高于100万元(含)但低于300万元的,在第四季度集中申报。
按照“先做多得、梯度递减、用完即止”的原则。优先保障今年第一第二季度申报的项目,按照最高标准即10%进行奖励,随后季度的奖励标准根据剩余预算和项目申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奖补资金用完即止。
02、企业贷款贴息项目(2亿元)
资助企业
市重点监测企业(注:注册并登录“企莞家”平台,可在首页查询自身是否属于“重点监测企业”)
资助标准
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总额1%的贷款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每家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
资金拨付
一次立项,按季度拨付。
03、融资租赁补助项目(0.5亿元)
融资租赁贴息
备注:
(1)直租贴息补助,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同一设备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融资租赁补贴政策。
(2)回租贴息补助,涉及的设备如已获得其他财政资助,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贴息政策。
04、融资租赁补助项目(0.5亿元)
融资租赁风险补偿
资助企业
融资租赁机构
资助标准
根据单笔业务损失额的50%给予风险补偿,每家融资租赁机构每年风险补偿额度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对莞企新增融资余额的10%,且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05、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奖励项目(0.5亿元)
资助企业
装备制造企业
资助标准
按照认定产品2019年度及2020年度销售额(设备台数不限)不超过15%的比例进行两年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750万元(其中关键配套基础件奖励最高450万元)
资金拨付
企业可根据认定产品2019年和2020年实际销售情况不定期及时分批申请推广奖励。根据认定产品销售情况及申报情况分批实施奖补,“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
06、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升级项目(0.5亿元)
资助企业
我市工业企业
资助标准
按不超过投入总额的25%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600万元。
资金拨付
(一)分两阶段奖补。首阶段,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计算拟资助总额,并按投入完成比例拨付首期资金;后阶段,对通过验收的项目,按最终投入核算资助总额,核拨剩余资金。
(二)鼓励尽快投资。首阶段资助比例按25%执行;后阶段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和项目数量,对资助比例及最高资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07、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增量奖励项目(0.3亿元)
资助企业
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30%以上,而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其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60%以上。
资助标准
按2020年对应计算周期新增营收部分(新成立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予以阶梯式奖励。其中,营收增量(新成立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不超过3%予以奖励,超出5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2%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资金拨付
分阶段奖励。企业前三季度符合奖励条件后,获前三季度增量奖励资助。符合全年增量奖励的,按“补差额”方式拨付后续资金。
08、中小企业增长奖励项目(0.3亿元)
资助企业
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
资助标准
按不超过租金、购买设备支出的50%进行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5万元。
09、产业并购重组项目(0.2亿元)
资助企业
我市企业,属并购重组主体方
资助标准
(一)中介费用补助。并购重组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按照最高50%的比例予以补助给并购重组主体方企业。
(二)并购奖励。按照并购重组合同价格的0.1%奖励给并购重组主体方企业。
企业选择其中一个项目申报,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200万元。
资金拨付
专项资金限额内“先到先得”,资金用完即止
010、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项目(7.9亿元)
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自2018年底开始实施。由市镇财政共同出资,在银行对白名单内中小微企业贷款产生风险损失时,对银行进行风险补偿,从而促成金融机构“敢贷”、“可贷”、“愿贷”。
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从现有的2.1亿元,追加7.9亿元,扩大至10亿元。通过扩大企业覆盖面、增加合作银行、增加业务品种、提高风险补偿比例等,进一步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争年内撬动银行新增贷款不少于250亿元。
扩大企业覆盖面:风险补偿企业“白名单”范围扩大至市重点监测企业,省、市重大项目投资方,供应链金融平台,以及银行运用支小再贷款发放的信用类贷款支持的市场经营主体。
增加合作银行:合作银行从目前的5家扩大至所有在莞银行机构。
增加业务品种:从一年期的信用贷款,扩大至线上(含省中小融平台东莞地区贷款)随借随还一年期信用贷款,最长不超过三年期的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质押贷款,本土企业的首次贷款、支小再贷款等。
提高风险补偿比例:2020年将补偿比例从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的贷款本金总额的2%扩大至4%,2021年退坡至3%,自2022年起恢复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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