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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昌市各县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2024-09-14 09:30:19 高新技术企业人已围观

简介宜昌市奖励政策:对首次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重新申报并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建立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成长工程试点企业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对入库企业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市高企执行委员会推荐的,给予2万元奖励。政策依据:宜昌市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至2024年6月30日止)西陵区奖励政策:对辖区内首次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当年对...

2024年宜昌市各县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宜昌市

奖励政策:

对首次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重新申报并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建立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成长工程试点企业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对入库企业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市高企执行委员会推荐的,给予2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宜昌市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至2024年6月30日止)

西陵区

奖励政策:

对辖区内首次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当年对企业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奖励2—5万元

政策依据:

西陵区关于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奖励办法

伍家岗区

奖励政策:

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重新申报并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伍家岗区促进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自2023年11月14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2年)

点军区

奖励政策:

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上的给予 20万元奖励,规下的给予10 万元奖励;重新申报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 万元奖励。对首次“进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 万元奖励。

经国家认定仍在有效期内、由点军区外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 万元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

政策依据:

点军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自2022年3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 3 年)

猇亭区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建设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夷陵区

奖励政策:

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重新申报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市推荐,未通过认定的,给予2万元补助。

对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其研发投入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获得省、市研发补贴的,区级按上级补贴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补(每家每年不重复享受),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宜都市

奖励政策:

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企业20万元。

政策依据:

宜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当阳市

奖励政策:

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申报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进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当阳市工业企业“进规”扶持办法》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具体措施(有效期至2024 年12月31 日)

枝江市

奖励政策:

宜昌市对于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新申报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未通过的,给予2万元补贴;对于首次“进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枝江本级对新认定及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

枝江市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远安县

奖励政策:

对于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奖励;对重新申报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远安县工业企业奖励办法(有效期截至 2026 年底)

兴山县

奖励政策:

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新进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秭归县

奖励政策:

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申报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推动工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长阳县

奖励政策:

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成长工程和国家高新技术培育工程,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重新申报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纳入县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且首次申报未通过的给予2万元补贴。

我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设立无担保无抵押的“清江创新基金”信用贷款,单个企业最高可贷款200万元,最长期限3年。按贷款利率的50%给予企业贷款利息贴息,补贴期不超过2年。

政策依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鼓励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五峰县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惠企政策


Tags:宜昌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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