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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祥符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祥符区关于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
2024-04-18 08:32:02 高新技术企业人已围观
简介祥符区关于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专题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全区经济运行工作,打好战疫情稳经济主动仗,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现“双过半”“全年红”,为全省、市稳住经济大盘做出祥符贡献,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
祥符区关于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专题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全区经济运行工作,打好战疫情稳经济主动仗,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现“双过半”“全年红”,为全省、市稳住经济大盘做出祥符贡献,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19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2022〕12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动财政政策落地见效
(一)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积极对接并落实国家、省工作部署,在针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进行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的基础上,逐步将范围扩展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7 个行业企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传递相关信息,按照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合理计算、足额保障国库资金,动态监控退税办理情况,妥善处理退税中出现的问题。开展减税降费政策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部门单位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时序进度:按月退还部分持续推进
2.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自2022 年至2024年底,将省人民政府在 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置库款预警制度,在保障“三保”等重点民生支出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库存预警限额,保障库款充足,为实施组合式税费政策,提供资金保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4 年 12 月底前
3.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4.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为上级下达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设立项目库,建立“绿色通道”,实行国库单独拨付,充分保障退税资金需求。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5.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6.以预算编制为重点,加快预算执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与分析。全面梳理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下达的项目,沟通对接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逐项分析研究,督促支出进度慢的单位和项目。提升用款计划审核效率,在手续材料齐全且内容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做到文到即办、款到即拨。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8 月底前
7.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有效增强财政统筹能力,壮大现有可用财力。及时清理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建立健全支出进度监控及通报制度,消化和压减结余结转规模。指导督促预算单位落实好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压减结余结转资金,定期开展存量资金集中清查,将超过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按原用途无法支出的结转资金、超过规定时限无法执行的当年项目等一律收回财政统筹管理。加大收回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及时调整用于全区亟待支持疫情防控及重点支出领域,激活存量资金,发挥资金效益。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8 月底前
8.开展清理暂存暂付款专项整治活动,盘活财政存量,提高国库库款资金可利用性,做好资金调度,强化库款保障水平,保障有关工作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三)提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9.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纳入国库管理,按照规定进行核算,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债券资金到位后,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拨付至主管部门指定账户,由主管部门负责使用、管理。规范债券资金的拨付流程,确保资金支出进度与项目实际进度相匹配,确保资金按资金用途使用。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资金效益。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8 月底前做好安排并尽快拨付到项目
10.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符合要求的专项债券项目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收益兼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的项目,且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仍有剩余专项收入的重大项目,可由有关企业法人项目单位根据剩余专项收入情况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具有经营性收入、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或是由专项债作为资本金的项目,可发挥好专项债的带动作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相关项目给予融资支持。完善专项债项目的管理及配套措施。做好项目储备和梳理,向金融机构推介符合标准的专项债项目,做好信息披露。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专项债项目,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进行优先保障,在债券承销、配套融资、风险管理等方面提供综合化的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人行祥符支行、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1.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基础上,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优先考虑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专项债重点支持“惠民生、解民忧”“增后劲、上水平”“补短板、强弱项”有关的三类项目。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2.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政策导向,指导相关单位持续做好专项债项目的谋划、储备工作,建立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做好项目审批、要素保障等前期工作,储备重点领域的优质专项债券项目,建立“周报周审”机制,及时审核完备资料,逐级上报;对已发行债券的项目,按月进行调度。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四)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13.深入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4.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统保覆盖面。对纳入年出口 200 万美元以下小微企业统保平台的,保费全额补贴;纳入 200—400 万美元统保平台的,保费补贴 80%;对年出口 400 万元以上的企业,在省出口信保保费补贴基础上,区财政给予剩余部分支持。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5.设立 300 万元“外贸贷”资金池,积极开展“外贸贷”业务。从“外贸贷”资金池资金中按照企业向承办银行实际申请使用“外贸贷”贷款而产生的贷款利息给予30%贴息,降低外贸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与外贸企业对接,帮助企业尽快发展。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人行祥符支行、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6.设立风险补偿准备金、积极推进“科技贷”工作。区设立不低于 200 万元的风险补偿准备金,专户管理。通过补偿合作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贷款后所发生的损失,引导商业银行降低科技型企业贷款实物资产抵质押要求,主要利用自主知识产权、股权等无形资产以非变现质押方式给予贷款支持,解决科技型企业贷款难问题。
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17.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8.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按最高标准的 20%执行,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按6%执行。2022 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提高至 40%以上。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9.实施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培育壮大创新主体。首次获得省级创新龙头企业、省级“瞪羚”企业、河南省科技“雏鹰”企业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30 万元、20万元、10 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连续 3 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 万元。落实《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支持政策,鼓励开展研发活动,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执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普惠性财税政策。
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六)扩大实施保费缓缴政策
20.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企业”等 4 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等三项社保费政策延至 2022 年年底,并按照省规定扩围至其他特困行业,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社会保险待遇发放。
责任单位:区社保中心、区医保局、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21.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款所属期限为 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3 月。
责任单位:区社保中心、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款所属期限为2022年 4 月至 2023 年 3 月
(七)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
22.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 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 60%最高提至 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23.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并按照每人不超过15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二、推动金融政策落地见效
(八)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24.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交通运输企业、货车司机、快递人员等特殊群体,要求全区商业银行积极对接各乡镇和市场监管、工信、交通等部门,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 2022 年底。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25.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作为,及时优化信贷政策,区分受疫情影响的短期还款能力和中长期还款能力,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并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金融机构认定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26.鼓励各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大力发展货物运输保险、道路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等业务。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九)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27.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专项再贷款等货币信贷工具,加大对涉农、小微、民营等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力争全年发放再贷款 1 亿元。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28.实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按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 2%提供资金支持,扣除村镇银行贷款的下降因素影响,力争全区其他银行机构全年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 3 亿元。
责任单位: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29.引导银行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方式,落实关于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的相关制度修订要求,并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力争全年发放再贴现30亿元。协调市国投公司、金控公司、新宋风公司做好供应链金融业务。认真落实“金融服务下基层”活动,通过走进县区、深入企业,宣传金融政策,推介金融产品,开展一系列政银企专项对接活动,解决大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30.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严禁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服务成本,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信用贷款占比和首贷户占比较2021年提高,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总体较2021 年下降。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31.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并纳入普惠小微贷款管理。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十)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32.引导金融机构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优化提升贷款精细化定价水平,适当下放贷款定价权限,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根据LPR走势合理确定贷款利率,继续维持利率在较低区间。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33.强化窗口指导,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贷款给予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利率优惠。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34.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地区小微企业,鼓励阶段性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等方式,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十一)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35.配合实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再融资、产业整合提质增效。建立“规改股”企业名录库,协调解决企业改制难题,支持改制企业融资,加大“规改股”扶持力度。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36.实施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落实“绿色”通道制度,实施上市挂牌奖补,推动我区优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37.配合开展“豫见北交所 强化资本极”专项活动,推动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赴北交所上市融资。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38.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新基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新能源项目,尽快纳入 REITs 项目库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39.继续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鼓励国有投融资企业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绿色(碳中和)、双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债券,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40.配合省局做好推动创设民营企业信用保护工具工作,帮助我区民营企业通过信用增进实现债券发行融资。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十二)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4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农发行祥符区支行围绕科技创新、新型城镇化、灾后重建、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合作,加大中长期融资服务力度,该行力争全年新增贷款 4 亿元,中长期贷款比重较去年年底提升8%以上。通过落实《祥符区金融领域生态环境若干政策措施》政策,积极引导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祥符支行、区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42.加大热力管道、弱电入地、智慧停车场等城市综合建设,提升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重大项目,提高项目融资可获得性,坚持开展项目融资对接会,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切实加大对相关行业的信贷支持,多措并举解决投融资受阻问题,做好项目资金保障。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43.积极争取保险资金,加快建立项目、强化融资对接、跟踪服务,为我区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44.对通过股权投资等形式引进保险资金支持我区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按照实际融资额给予不超过 1%的奖励,每户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45.加快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实施企业梯队培育,按照企业建立、成长、发展、转型等不同阶段,挖掘企业的需求,做好分类施策。分别设立《祥符区纳税千百万工业企业培育库》、《祥符区工业企业入规培育库》、《祥符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祥符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和《祥符区企业上市培育库》,同时,出台《祥符区支持“四个 20”企业发展若干政策》。
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3 年 2 月底前
(十三)加大对文旅行业的支持力度
46.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推动启封故园落实与市文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重点推动启封故园二期项目,尽快完成约定投资额。
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时序进度:2023 年 3 月底前
47.落实文旅行业财政补贴。对3A 级及以上旅游景区,2022年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景观提升的新增贷款,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 50%的贴息支持。
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48.落实兑现奖补政策。2021 年免门票补助资金兑现落实奖补资金 235.42 万元。
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三、稳投资促消费等政策
(十四)加快推进项目谋划
49.实行项目谋划月调度制度,区领导和各单位按照项目储备库、前期库、实施库、完成库“四库”的要求,做好项目谋划工作,为项目资金的争取,项目的招引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十五)快速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50.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实施在建水利工程。2022 年再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项目,重点实施一批项目推进祥符区乡村振兴及水美乡村建设,包括祥符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示范段)建设、惠济河(祥符区段)重点河段治理工程、铁底河(北支段)治理工程等。着力抓好项目落地、实施、验收等工作,加快补齐水利工程短板,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任务,加强组织保障、协调市区联动,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2023 年 12 月底前
51.加快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对19 个在建项目要建立台账,精准分析研判,加强调度,确保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十六)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52.对祥符区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桥梁等综合立体交通网工程,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多渠道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在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做到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重点加快推进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能开尽开。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在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金融等政策支持,再改造提升中修项目40 公里、桥梁 14 座,建设“四好农村路”33 公里。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十七)快速推进城镇化投资
53.全面贯彻实施《祥符区城市内涝治理方案》,以我区海绵城市规划为基础,加快 2022 年东环路等九条市政道路的施工进度。做好地下管线及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建立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54.结合祥符区发展需求,对照中央预算内、专项债券投资方向,积极谋划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地下管廊、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更新等各类建设项目,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55.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做到合理规划、科学布局,统筹各类管线敷设。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十八)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
56.积极引导民间资本灵活运用PPP、基础设施REITs等方式参与投资,一对一指导项目单位正确将项目纳入到相关项目库。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57.落实中央、省资金支持政策,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被首次评为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的奖励,被评为“小巨人”企业给予30 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工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四、推动促进消费政策落地见效
(十九)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恢复发展
58.鼓励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领域的信贷支持、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合理满足服务业企业的融资需求。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59.为更好营造我区良好的民生氛围,引导两家较大的商超企业举办线上促销活动,鼓励电子产业园入驻企业出台阶段性费率优惠措施。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0 月底前
60.开展“河南人游开封”惠民消费活动,发放旅游景区门票专项消费券,推动景区严格按照“预约、错峰、限流”要求有序开放。
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0 月底前
61.支持旅游企业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活动。出台旅行社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活动实施细则,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要求,规范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安全关键环节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二十)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62.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全面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市民之家二楼税务局窗口设置专门的车购税窗口,专人专岗办理此项业务。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63.推进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建设进度,加快推进E智慧停车项目进度。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商场周边、机关事业单位、医院等单位先试先行,完善充电桩配套设施。新建小区建设要考虑充电设施的布置,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有条件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64.扩大汽车后市场消费,对二手车经销法人销售收购二手车的,减按 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65.扩大家电和其他线上线下消费。通过区财政投入、企业让利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 500 万元,拟在家电、商超、餐饮等消费领域共发放电子消费券 68428 张,以刺激人民群众消费为企业纾困解难。其中商超、餐饮发放消费券类型为满100-20、满200-50、满 300-80;其家电发放消费券类型为满1000-150、满2000-300、满 3000-500,总计 500 万元。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二十一)加快发展平台经济
66.落实电商平台责任,夯实监管基础;重拳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网络市场竞争秩序;集中治理网上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守住安全底线。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其他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重点关注民生和社会热点问题,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工作。依法依规严格监管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垄断的违法行为,排除、限制竞争。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67.积极培育引进跨境电商企业、园区和平台,组织申报省级、市级相关荣誉及政策支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政策。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68.打造电商直播产业基地。完善区5G 产业园功能,打造成为集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服务于一体,硬件齐备、专业化团队支撑、人才培养孵化功能完备的电商直播产业基地。鼓励各乡镇借助基地广泛开展直播电商培训,培育孵化网红达人,健全直播电商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五、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政策落地见效
(二十二)有效促进房地产消费
69.促进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加强对已出让土地开发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规模、开竣工时间等进行开发建设,推动达到工程形象进度的项目尽快上市销售。推进中心城区“已供未建”“久建未完”“应售未售”项目清理,形成有效供给,支持合理住房消费。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70.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 25%,可向下浮动5 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人行祥符支行、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 年 9 月底前
71.对于购房居民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如发放购房券、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方式,提升其购房积极性。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72.对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特殊困难群体,落实延期偿还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人行祥符支行、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73.在全区范围推广使用公租房APP 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申报手续,畅通群众申请渠道,方便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申请公租房;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二十三)支持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74.对于 2022 年度涉及施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资金提取额度,房地产企业可以申请提前提取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账户余额,专项用于本项目复工复产,后续商品房销售款需足额补齐提取金额。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75.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发放并购贷款、降低利率,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重组困难房地产企业或其优质项目。
责任单位:人行祥符支行、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76.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加大对经营稳健、风险可控房地产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建筑施工企业给予必要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不盲目“一刀切”抽贷、压贷、断贷,不得强行划转重点监管资金。
责任单位:人行祥符支行、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77.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合同金额以及项目交付使用的条件等因素,按套分摊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额度,超出额度部分作为一般监管资金由房地产企业使用,允许通过银行保函、商业保险、国有担保公司担保函替代,在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合理释放房地产企业资金流动性。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78.根据《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区长议事纪要》(〔2021〕16 号)规定,我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在2021 年12 月31日前交房的时间顺延 3 个月,应在 2022 年交房的按实际情况顺延(最多不可超过 3 个月)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79.认真总结以往处理问题楼盘的成功经验,防止问题楼盘再次出现。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二十四)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80.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责任单位: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81.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
责任单位: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82.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单身缴存人单月最高提取额度由 600 元调整为 800 元,已婚缴存人单月最高提取额度由 1200 元调整为 1600 元。
责任单位: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财政局、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83.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郑(州)开(封)同城化待遇。上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 80 万元;调整第二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认定标准,“认贷不认房”专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次数,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次数不再计入;调整担保人户籍限制,凡在开封行政区域内或郑州行政区域内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 个月以上均可;郑开两市缴存职工均可直接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提取或还贷提取业务;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责任单位: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六、推动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落地见效
(二十五)全面落实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
84.优化种粮补贴政策,健全种粮农民补贴政策框架。针对当前农资市场价格走势和农业生产形式,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提升补贴政策的精准性,通过“一卡通”社保卡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在全区已发放 2284.17 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基础上,及时发放第二批 1028.2 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序进度:按照时间节点推进
85.鼓励和支持外贸进出口企业做好钾肥进口工作。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86.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3500 亩,在全区建设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片、示范区,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绿色高效、机械化程度高的集成技术模式,实现稳产高产,提质增效,提升大豆玉米供给水平。强化资金保障,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给予倾斜重点支持,不折不扣落实补助政策。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 年 11 月底前
87.落实县(区)级储备粮 0.9 万吨的收储任务;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购销流通,稳定粮食市场,保障粮食安全,除最低收购价收购、县级储备粮收购等政策性收购以外,实施“地方粮食调控收购”政策措施,收购量力争达到5 万吨,以统筹解决群众“卖粮难”问题,稳定区域粮食市场,保障粮食安全。同时鼓励和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市场化收购双轮驱动,帮助农民顺畅售粮。
责任单位: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88.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加强耕地地力保护,筑牢粮食生产根基。全面贯彻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加强日常巡察监督,充分利用网格化田长制,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非农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扛稳粮食安全重担。继续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将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18亿元,稳定推进夏粮丰收和秋播生产,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89.积极落实农机购置政策,及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机装备现代化水平。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0 月底前
(二十六)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
90.加快北京洁源 35MW 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年底建成并网,积极推进开周、中开平泰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对纳入省重点项目的交通、水利、能源、产业等单独选址项目,申请使用国家计划指标予以保障;对计划年内开工且符合报批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产业、民生类项目,实行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二十七)增强煤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
91.积极推动银企对接,引导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用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加大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七、推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落地见效
(二十八)推动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双线嵌合
92.建立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运行调度机制指挥部,坚持平时能防、疫时有备,建立常态常备、平急转换、平台调度、专班保障等工作制度,实体化运行综合协调、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化旅游、重点项目、防疫保障、督导督查等领域工作专班。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工信局、区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政府督查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8 月底前
93.对接“四保”(保生产经营、保物流畅通、保政策助力、保防疫安全)白名单企业(项目)运行调度平台,分行业(领域)细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保障办法,出台对应实施细则,确保“四保”白名单应纳尽纳,确保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企业正常生产、项目正常建设、商贸正常经营、物流正常配送。将“万人助万企”活动纳入“一中心四平台”基层社会治理系统,利用大数据为企业纾困解难,实施银企对接工程,推进普惠金融建设,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畅通企业上市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工信局、区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区卫生健康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二十九)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等成本
94.持续落实好规上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政策,对第二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10 万元,对第二季度满负荷生产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 20 万元。以上奖补资金省与市县财政按照1∶1 比例分担。
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8 月底前
95.贯彻落实特困行业用电阶段性优惠政策,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 6 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可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欠费滞纳金。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国网开封供电公司、区供水公司、燃气公司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96.结合实际对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闭环管理等支出进行补贴,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统筹用于企业防疫支出补贴。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97.推进水电气暖行业价格(收费)专项整治,加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监管,严厉查处转供电不合理加价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合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国网开封供电公司、供水公司、燃气公司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98.降低办电成本,严格执行供电企业投资界面,确保“应投尽投”;降低用电成本,推广“用电+能效服务”。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开封供电公司
时序进度:12 月底前
99.落实好国家 2022 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政策。
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00.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便利中小企业采购活动。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三十)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101.给予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自2022 年起免收3 个月房租、减半收取 12 个月房租。对尚未支付房租的,房屋权属单位直接给予减免;已经预收房租的,由房屋权属单位予以退还或抵顶后期房租。涉及房屋转租、分租的,房屋权属单位应协调承租人、转租人、分租人等关系,逐级签订房租减免协议,确保最终承租人受益。其中,转租方为国有单位的,应当与国有资产出租方以各自实收租金为限,共同承担应免部分的租金。鼓励非国有转租方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3 年 6 月底前
102.对承租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研究出台房租减免政策,积极争取省财政补贴2022年1—6月减免房租实际补贴的财政资金给予 20%的奖补政策。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03.对承租农村集体资产、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主体由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由该组织理事会、监事会及社员代表按照自愿适度、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召开会议在2022 年12 月底前减免30-40%年度出租租金。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04.对减免租金的各类出租人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银行业机构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人提供贷款延期、宽限期及续贷、减费让利等优惠政策,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三十一)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纾困支持力度
105.落实省、市下达关于交通运输行业助企纾困政策,及时拨付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专项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06.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鼓励银行加大贷款力度,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手续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扩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探索开展景区、文体设施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和文旅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动产抵押贷款。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07.强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推进“法律进企业”和企业“法治体检”,开展好公证“零距离”服务活动,依法快速为企业办理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类公证等。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08.健全失信小微企业信用修复救济机制,开通受疫情影响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1 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申请审核。关于失信修复,由于失信修复权限在市级以上,对于我区出现的中小微企业失信事件,我委积极协助失信企业处理失信修复工作,在收到企业失信修复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帮助企业完成修复工作。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三十二)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
109.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政策措施,设置交通运输“四保”白名单企业高速路口专用“绿色”通道,对白名单企业(项目)的客货运司机、快递员的吃住行等隔离费用全免。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10.全面落实我省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外来物品核酸查验、货车司乘人员“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要求,实行全链条闭环管理和点对点运输,实现“一断三不断”。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11.依照上级补贴政策和区财力情况,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农村客运企业和符合补贴条件的城乡公交企业名单进行合理补贴。推行交管业务“延期办”措施,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统一延长3 个月办理期限,8月底截止。延期办理期间,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不予处罚。开设重点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通行证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对持证货车快速检疫、快速放行,最大限度保障通行便利。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8 月底前
112.提高保险出险理赔效率,鼓励适度延后营运汽车保险等保费缴纳时间。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13.用好“12328+三级调度”机制,开通货车司机健康码申诉“绿色”通道。配合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为“健康码”申诉与异常状态赋码转码处理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14.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以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为由限制车辆和司乘人员通行。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三十三)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对接
115.建立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等重点地区货物运输“直通车”制度,专班保障与重点地区的产业链上下游协同。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16.强化企业供需对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持续抓好物流保通保畅各项重点工作,确保物流运输畅通有序。要继续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坚决防止层层加码、“一刀切”等问题发生。要因时因势调整通行管控措施,进一步优化检查方式和流程,及时增派人员力量、增设绿色通道,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17.强化行业龙头企业对产业链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在政策、资源等方面给予倾斜,推动煤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等我区优势产业整个产业链的快速发展。以龙头企业为产业核心,进行产业的“填空补缺”,实施 “补链、强链”,突出龙头的聚合力。
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18.强化重点行业运行监测,建立完善产业链供应链苗头性问题预警机制,及时处置潜在风险。定期召开全区经济运行分析会,对经济运行中各项主要指标进行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稳中有进;建立多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做好项目审批、用地、环保、资金筹措等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正常有序推进。
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三十四)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
119.全力推动仇楼镇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园和冷冻食品仓储项目建设,为项目资金争取提供全过程保姆式服务。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20.用足用好国家、省政策,加大服务业发展资金争取力度。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21.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做好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服务业发展资金。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22.加大“消费帮扶”实施力度,推动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消费帮扶可持续发展新模式,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重要支撑。以区消费帮扶展销中心为龙头,辐射带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电商企业积极参与消费帮扶,多措并举促进帮带企业(合作社)和脱贫群众、监测对象打开销路、提高收入。推广“电子商务+农村物流”“网红直播带货”等模式,开展电商直播培训,普及提升农产品线上推销能力,从帮扶企业、脱贫致富带头人中挖掘和培育一批网红主播,带动脱贫群众、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23.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与寄递物流融合发展,积极争取入围全省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两个,争取省财政补助。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邮政管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0 月底前
124.积极落实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交通物流等企业融资,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稳定供应链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人行祥符支行、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25.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能力,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促进农民稳定增收。2022年祥符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83 个项目已获得省农业农村厅批复,7 月完成网上公开申报,10 月建成验收,12月底前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三十五)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
126.强化智库支撑。优选聘请一定数量熟悉招商、客商资源丰富的人员和知名商协会负责人为招商顾问、招商荣誉顾问,为专班工作出谋划策,为重大项目牵线搭桥。同时,优选一批专业投资促进机构、咨询和研究机构、专业人士,为专班招商提供产业分析、客商资源、渠道信息等委托招商服务。加快对大公环境有限公司(外资)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对接和服务,对该项目实行全流程服务,推动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27.鼓励存量外资企业使用境内利润增资或新设企业,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对新设(含增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按到位资金额每 100 万美元奖励10 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28.适时推进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进一步便利企业借用外债,支持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支持企业以线上方式申请外债登记。
责任单位:人行祥符支行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29.加快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地方性立法,完善外企“服务官”制度和投诉处理机制。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八、推动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三十六)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力度
130.坚持“一人一岗、一人一策”精准服务,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争取企业吸纳 195 人、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239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1100 人,确保总体就业率在90%以上。扩大就业见习规模,见习对象为离校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 岁失业青年,全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170 个以上。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三十七)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31.加强劳务协作和信息对接,开展“豫见·省外”系列活动,提供“点对点”精准服务,确保全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00 人。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32.支持“夜经济”发展,通过东京九里的运营,逐步形成“食、游、购”多功能夜市板块,满足城乡居民夜间休闲消费需求,带动更多就业。
责任单位:区市场发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33.围绕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争取入选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培训示范基地,获得省财政奖补资金。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三十八)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
134.引导各类培训主体利用疫情“空档期”,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培训,重点组织停工待岗职工参加在岗转岗技能培训,确保全年职业技能培训 1.75 万人次。加大“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实施力度,全年完成创业培训 0.1 万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35.加大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技能的培训力度,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 1 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 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 元。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36.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从业人员,可由本行业、本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牵头,以单个企业名义申请组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三十九)加大返乡下乡创业就业力度
137.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退役军人等返乡下乡创业,积极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服务、运营、融资、农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和财政全额贴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成立农民工返乡创业专家服务团,打造全生态、专业化、多层次的创业服务体系,推动返乡下乡创业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推荐一批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每个获评园区奖补50万元,推荐一批省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每个获评项目奖补 10—15 万元,全年促进返乡创业1700人。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0 月底前
138.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完善政策维护大龄农民工就业权益。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四十)持续优化就业公共服务
139.做好常态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持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活动,强化人岗供需匹配,实现市场主体恢复和就业增加双促进。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40.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全区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1 亿元以上,放宽贷款条件,简化经办流程,缩短发放时间。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41.原创业贷款政策由部分贴息变为全额贴息,较快地在创业人员群体中推广,使国家的贴息贷款惠民政策更好的惠及到位。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42.用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政策,做好脱贫人口、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一对一”帮扶救助工作。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四十一)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
143.落实《开封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尽快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名单准确导入财政局一卡通系统,并在通知规定的日期前及时足额将资金发放到位。精准做好需要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针对性的帮扶。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44.用好省下拨我区的 3892.54 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手中。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按规定为低保人员增发生活和价格临时补贴,精准做好需要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针对性帮扶。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工作。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45.建立健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统筹推进居民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规范价格行为。建立健全价格监测预测预警体系、价格稳定长效机制、防范价格异常波动调控机制、突发应急调控机制,防止粮食、成品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大起大落影响。将粮食、生猪、绿色环保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部分列入我区补贴范围,在国补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应补尽补。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市场监管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46.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各类城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九、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四十二)牢牢守住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反弹的底线
147.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落实“四早”要求,扎实做好风险人员排查管控、闭环转运,重点场所、环境、人员核酸检测等工作,为全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四十三)切实做好防汛工作
148.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在2022 年主汛期前全面完成水毁工程修复,查漏补短完善应急预案,抓住紧急避险、紧急抢险两个关键环节开展演练,对汛情雨情险情提前三天研判,应急抢险提前两天预置力量,应急避险提前一天完成转移,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底线。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49.扎实推进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开封市应急消防一体化基层基础建设标准》,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区、乡、村三级应急力量,进一步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充实物资储备。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牵头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四十四)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150.严格落实金融机构和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金融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提升科学监管水平,盯紧高风险机构、重点人员,补齐监管短板,扎牢监管笼子。
责任单位:人行祥符支行、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51.督促企业切实承担自救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化解方案,盘活存量资产,把风险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52.坚决兜牢财政风险底线,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加大收入管理,培植财源,建立完善土地收储出让管理机制,推进综合治税,提高税收增量,增加财政收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积极争取政府债券,推进政府债券项目储备,加大争取政府债券额度,提高一般债券对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落实“三保”应急保障责任,加强与金库的沟通协调,监测督导库款运行情况,防范潜在的“三保”支付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三保”特别是工资拖欠发放等突发性风险的底线。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四十五)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53.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聚焦燃气、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按照“一乡镇一方案、一行业一方案、一单位一方案”的原则,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检查实施方案,坚持即查即改、立行立改,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0 月底前
154.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2022 年6 月25日前基本整改到位,对于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C、D级房屋建筑,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该处罚到位的处罚到位,9月25日前彻底整治消除隐患,完成专项整治行动。2022 年我区拟存在住房安全隐患共计 175 户,目前经房屋危险等级鉴定,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标准的共计151 户,现已全面开工建设,其中已竣工85 户。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按照省定时间节点推进
155.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对照巩固提升阶段“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逐项推进工作落实,解决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并将执法检查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和效能审计。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十、组织实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坚定扛实稳住经济大盘政治责任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正视严峻经济形势,咬定目标不放松,坚定信心不动摇,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和超常规的执行力推动各项稳增长举措快落地、早见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强化组织实施。要健全“明责、履责、督责、追责”闭环落实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实行定期调度,确保政策取得实效。区有关部门要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业务指导、跟踪服务工作,2022 年 7 月底前出台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合力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三)确保政策落地。要把贯彻落实一揽子政策措施与“万人助万企”“三个一批”等结合起来,确保政策措施精准直达企业、强力护航项目、高效赋能产业、温暖惠及民生、兜牢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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