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主页 > 企业资质 > 高新技术企业
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实施细则
2024-04-09 09:15:31 高新技术企业人已围观
简介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倍增计划”行动方案(2023-2025年)》(济厅字〔2023〕4号)精神,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质量,实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政策,特制订本细则。第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是指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对超额完成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目标任务的区县(功能区)科技...
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倍增计划”行动方案(2023-2025年)》(济厅字〔2023〕4号)精神,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质量,实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政策,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是指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对超额完成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目标任务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助。
第三条 市科技局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政策的组织实施,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政策的申请、推荐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 对符合条件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科技部备案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25万元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科技部备案的非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12万元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8万元奖补资金。
第五条 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迁入我市并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我市当年度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同等政策。
第六条 对超额完成市科技局下达的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目标任务、且上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奖补资金使用率超过80%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每增加认定1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5万元奖补资金,最高补助50万元。
第七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每年按照年度财政预算情况,适时调整财政资金奖补标准。
第八条 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企业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内容;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当年和下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业务培训、专家咨询、中介服务、申请推荐、调度统计等方面的工作经费支出。
第九条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政策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企业申请、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通过科技部备案的济南市居民企业;
2.企业持续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无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申请奖补政策前两年内不存在绿色门槛核查不予支持范围的情形。
第十条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政策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推荐申请汇总表》;
2.区县(功能区)推荐报告(包括辖区申请企业申请情况,企业信用、绿色门槛核查、推荐建议等内容)。
第十一条 奖补政策支持程序:
1.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审核汇总,并就企业信用、申请奖补政策前两年内是否存在绿色门槛核查不予支持范围的情形,向有关部门征求核查意见。
2.核查无问题的企业,由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向市科技局报送《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推荐申请汇总表》(一式两份),并出具书面推荐报告(一式两份)。超额完成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目标任务并符合奖补条件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同时报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奖补资金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奖补资金申请报告》、上年度培育认定工作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证明。
3.市科技局对各区县(功能区)推荐的企业申请信息进行复核,并开展信用、绿色门槛核查,同时对各区县(功能区)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奖补申请进行核定。复核(核查)通过的企业与核定通过的区县(功能区)纳入拟奖补名单,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在市科技局官网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市科技局提出奖补资金意见并下达奖补计划,同时报市财政局。
5.市财政局根据奖补计划,按照程序拨付市级补助资金。
第十二条 鼓励各区县(功能区)制定相应的奖补政策,充分调动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心聚力加快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三条 实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政策申请信用记录制度,对在申请奖补政策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申请资格。
第十四条 获得奖补资金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奖补资金管理与核算,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财经政策与财务制度,确保财政资金支出合理、管理规范。
第十五条 建立奖补政策绩效评价制度,市科技局每年对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济南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相关文章
- 广州市黄埔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 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 (征求意见稿)
- 加计扣除与高企认定、企业研发费用补贴三者关系
- 怎样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费用多少?
- 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引进暂行办法 钦政办〔2013〕144号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常见问题
- 临沧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印发临沧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2条措施意见
- 2020年宁波市各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贯标等资助政策汇总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典型问题的分析及建议
- 高新技术企业补助20万元,沈阳市提升科创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 临海市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行动方案(2017—2021年)
随机图文
-
2020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区补贴政策
依据《工作指引》和《入库培育细则》规定,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和入库培育工作开展时间为:3月1日至9月20日。 1、对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按研发费用投入给予最... -
2020年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是...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还会被取消?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直以来都备受企业青睐,因为扶持力度大。但是不要以为拿到高企证书就万事大吉,坐等优惠政策了,如果拿到高企证书后管理没做好,很可能被会摘掉帽子,甚至... -
2021年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指南
一、申报时间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继续采取常年申报,定期评审的方式。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 第一批评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其余批次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另...
猜你喜欢
- 兰州市永登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永登县贯彻落实“强工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
- 银川市贺兰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贺兰县推动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4-2026)
- 临汾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临汾市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
- 文昌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文昌市促进椰子、文昌鸡加工等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 包头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包头市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落实措施(征求意见稿)
- 南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 肇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肇庆市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张掖市民乐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民乐县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
- 临沂市河东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修订版)
- 鄂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关于进一步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站点信息
- 文章统计:篇文章
- 标签管理:标签云
- 友链洽谈:扫描二维码,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