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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中宁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中宁县扩内需促消费增动能稳经济政策措施

2024-02-27 09:46:06 高新技术企业人已围观

简介中宁县扩内需促消费增动能稳经济政策措施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区市县经济工作安排,着力提振信心、扩大内需、增强动能、稳定经济,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我县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推动消费市场回暖,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提出以下政策措施。一、促进传统商贸消费1.围绕消费旺季关键时点、传统节假日、重点消费领域,创新举办“枸杞产业博览会”“惠民消费季”“品...

中卫市中宁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中宁县扩内需促消费增动能稳经济政策措施

中宁县扩内需促消费增动能稳经济政策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区市县经济工作安排,着力提振信心、扩大内需、增强动能、稳定经济,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我县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推动消费市场回暖,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促进传统商贸消费

1.围绕消费旺季关键时点、传统节假日、重点消费领域,创新举办“枸杞产业博览会”“惠民消费季”“品牌节”“夜绽生活节”“直播电商季”“惠享生活·品味杞乡”中宁美食文化节等以展促销重点活动。统筹资金发放消费券、惠民券,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满减、限时抢购等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县融媒体中心)

2.大力发展“首店经济”,支持企业举办、参加商业发展论坛,鼓励引进知名品牌和优质企业,吸引一批国内知名品牌在我县设立品牌首店、旗舰店或体验店,丰富高端商品供给,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引导消费外溢回流。对每引进一家零售业知名品牌首店的商业综合体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政局、文化旅游广电局)

3.严格执行自治区、中卫市相关政策措施,持续实施“宁夏老字号”“中卫老字号”培育工程,培育宁夏老字号企业1家、中卫老字号企业1家以上。开展宁夏消费品牌评选活动,评选推广市场认可度高、产业规模和发展态势好的消费品牌1个以上,每家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政局、文化旅游广电局)

二、推动大宗商品消费

4.实施阶段性购车补贴政策,稳住汽车消费,购买推广车型的燃油乘用车最高给予3000元/辆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最高给予4000元/辆补贴。(责任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5.加快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做好充电桩进居民小区工作,鼓励建设充电桩集中电源点,对充换电设施运营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6.推动绿色家电家居消费,实施绿色节能家电阶段性补贴政策,对购买符合条件的节能家电产品按照实际售价最高给予8%的财政补贴。鼓励企业开展汽车、家电下乡巡展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政局)

三、提升文化旅游消费

7.旅游景区(度假区)全年接待游客累计超过30万人次(含30万人次)的以奖代补15万元;全年接待游客累计超过10万人次(含10万人次)的以奖代补7万元。对乡村旅游点年接待游客超过1万人次的,以奖代补3万元。对旅行社组织游客到中宁旅游就餐的,按照每人每天10元标准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8.鼓励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点、乡镇等举办以“中华杞乡·康养中宁”“杞程中宁”等为主题的文化旅游活动和企业自主举办的主题活动,对活动开展效果好的单位给予活动总费用10%但不超过20万元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农业农村局、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

9.推进文旅品牌LOGO进企业、进枸杞产品包装袋、进大型商超、进宾馆饭店、进高速服务区、进车站、进旅游景区,对开展创意宣传营销的主体根据实际效果给予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四、培育壮大优质企业

10.着力推动中小企业升规入库,实施大企业培育、中小企业跃升、小微企业入规计划,对当年建成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入库首次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的追加奖励10万元。对首次入规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含主辅分离企业),分阶段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11.对工业(制造业)主辅分离当年实现入规的服务业企业分阶段给予 40 万元资金补助,次年入规的分阶段给予 30 万元资金补助。对年内首次入规上限的服务业企业(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12.对新引进的区外商贸流通(批零住餐)、健康养老、教育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在县内注册成立法人企业并纳入限额以上或规模以上进行统计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投资者当年完成现代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不含房地产和商业综合体),经认定一次性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

五、强化投资驱动动力

13.实施重点项目提速攻坚行动。紧盯全县重点项目,着力抓好项目落地开工,推动项目尽早投产见效。重点推进宁创年产5万吨铝板带箔、铭岛年产20万吨再生铝、杞福源枸杞深加工等项目建设。定期开展项目推进情况调度会,对制约项目建设的用能、用地等难点、堵点问题,通过移交项目问题清单、联合协调办公等形式,积极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有序推进。主动深挖投资潜力,确保实物工程量等效转换为入统投资。对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奖补资金。(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各相关部门)

14.全县重点项目提供全流程帮代办,根据项目建设类型,全面推行15类工程项目“分类定制审批”。在前期手续办理阶段,提前介入、靠前服务。根据建设内容,梳理重点项目前期需要办理的所有手续,形成一次性告知清单,方便建设单位提前准备申报资料,为建设单位提供帮代办,形成“即申请即办理”工作模式,实现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手续“多证联发”。在后期竣工验收阶段,统筹协调、指导服务。优化联合验收模式,细化验收环节、落实联合验收指南,将规划核验、消防验收(备案)、竣工验收、档案预验收等全部纳入联合验收,跟进项目进展,组织验收部门指导建设单位开展预验路演,提高重点项目联合验收通过率。(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各相关部门)

六、夯实工业发展基础

15.鼓励工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对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转型升级项目,按照设备和软件投资的5%-20%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工业企业与银行签订合同并落实到位的贷款,按照不超过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上一年度12月份公布一年期LPR的60%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16.鼓励企业产值上规模、增量上台阶,对年产值首次超过20亿元、10亿元、1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全县重点企业中总产值正增长的工业企业,当年总产值增速高于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平均增速50个百分点的,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中宁工业园区管委会,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七、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17.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有序推动项目、资金、人才、平台等资源向企业集聚。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100万元、40万元、4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自治区创新型示范企业、瞪羚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不高于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不高于15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中宁工业园区管委会,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八、持续促进居民就业

18.支持企业稳岗拓岗,延续执行阶段性社保“降、缓、返、补”组合政策,优化完善“免申即享、直补快办、即申即享”等经办服务模式,积极落实援企稳岗补贴。大力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每年组织就业帮扶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服务活动20场次,提供就业岗位5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9.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完善服务、培训、维权一体推进的农民工工作体系。加强与用工大省、集中务工地区精准对接,开展好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和自发转移农民工的服务工作。依托县域经济、乡村产业发展,为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创造更多更好就近就地就业岗位。对带动劳动力外出转移就业的劳务经纪人和劳务中介组织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给予务工补贴和一次性交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促进大学生有效就业,组织开展企业进校园活动,深化校企合作促就业,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规划指导,提升择业精准性、增强就业稳定性。大力开展企业见习、机关事业单位实习,招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计划等,力争每年实现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500人以上。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不少于30%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探索推行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创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三项政策的“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县委)

21.强化就业兜底帮扶,加强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信息摸排和离校后信息衔接,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跟进落实实名登记服务制度,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免费开展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1次就业见习机会。对零就业、城乡低保、脱贫不稳定家庭毕业生及残疾人毕业生等,通过市场推介、重点推荐、组织协调等方式确保稳定就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满足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为主要载体,围绕乡村产业发展、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力就业需求,采取“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和“直补个人”等培训方式,每年开展就业重点群体就业技能提升培训、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两后生”培训等各类培训2000人以上,使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提升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促进劳动者收入水平的提高。(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加大创业融资力度,健全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一体化帮扶机制。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农村妇女等重点群体,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房租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每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责任部门(单位),各乡镇,中宁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区、市安排部署和工作实际,加强沟通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宣传解读、跟踪服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县发展和改革局要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就上述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县本级其他支持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继续执行,如执行标准与本措施重复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国家和区市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一家企业不重复享受同类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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