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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新政策10万元

2020-05-16 14:15:27 知识产权贯标人已围观

简介市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

​太仓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新政策10万元
市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太仓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仓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专利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政策扶持结构,鼓励本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发明创造,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专利创造

       单位新增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最高奖励15000元/件。个人(含2人以上)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最高奖励25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资助400元/件。国内发明专利年费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资助。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进入国际受理阶段,资助2万元/件,获得国外授权资助5万元/件/国。同一件专利在多个国家授权累计资助最高10万元。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奖的,每件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获得江苏省专利金奖、优秀奖和发明人奖的,每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5万元的奖励。获得苏州市优秀专利一等奖、二等奖、杰出发明人奖的,每件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本市优秀专利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本市杰出发明人的奖给予5万元的奖励。

       二、引导社会各界重视知识产权工作

       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执法和专利行政管理建设等。

       对通过本市知识产权局备案并取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有效期内通过监督审核给予5万元奖励。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奖励30万元。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奖励50万元。对企业在维权中胜诉的,给予相关诉讼费用的30%资助,同一件专利诉讼累计资助最高50万元。支持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专利质押贷款业务。对依法设立并经营专利质押贷款业务的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专利质押贷款实际发放额的2%给予风险补偿。对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给予保险费50%资助,当年累计最高20万元。

       三、促进知识产权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组织在本市注册登记并设立银行帐户的、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许可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管理。根据机构规范化建设、人才培育、服务规模、法律维权、公益活动等业绩综合评分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扶持。

       代理机构依法代理本市授权发明专利最高奖励1500元/件。

       四、实施知识产权计划

       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发展,推动专利技术转化。知识产权计划包括企业专利导航计划、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和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每个项目奖励10-30万元。

       对于承担国家、省及苏州市各类知识产权计划项目,上级明确需要配套经费的,按要求配套。

       五、其他事项

       同一项目不重复奖励或资助,按最高一级计补。当年度在环保、安全、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取消奖补资金。本办法奖补资金办理事宜具体以实施细则及申报通知为准。

       本办法有效期3年。2019年专利资助按本办法执行。我市原制定的知识产权相关政策与本办法相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在实施过程中遇上级政策调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Tags:政策奖励知识产权贯标​太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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