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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作品的著作权如何归属?

2020-04-23 14:21:09 著作权人已围观

简介根据2018年中国科协精心筹划办好一批实事的指示精神,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以科技工作者为本位组织编写《科技工作者法律实务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向科技工作者普及法律...

       根据2018年中国科协精心筹划办好一批实事的指示精神,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以科技工作者为本位组织编写《科技工作者法律实务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向科技工作者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科技工作者法律意识,培育科技工作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能力。

       《手册》本着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的原则,聚焦当前科技工作者所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重要政策要点,采用问答式,总共5章,138问,每道题统一包括三部分:答案、释义、依据。各问题依据最新的法律文本和政策文件,力求满足科技工作者的切实需要。

不同类型作品的著作权如何归属?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不同类型作品的著作权如何归属?

不同类型作品的著作权如何归属?

       答案

       作品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不同。创作作品的作者通常情况下取得原始著作权,但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形,比如职务作品、合作作品、委托作品、法人作品等,《著作权法》规定了这些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释义

       1.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一般职务作品,第(二)款规定了特殊职务作品。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创作作品的作者(员工),单位只享有作品完成两年之内的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对于特殊职务作品,作者(员工)仅享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均由单位享有。

       2.合作作品

       合作作品,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每一位作者均是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及行使,这是合作作品权利归属和行使的一般规则。对于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可以单独使用。对于不可分割使用的作品,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3.委托作品

       委托作品,指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而创作的作品。如果双方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则依双方的约定确定著作权人。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著作权属于作品的完成人即受托人。如果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

       4.法人作品

       法人作品,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是实际完成作品的人,但法律将其拟制为作者,在法律地位上与作者一样。法人作品的全部著作权由法人享有,实际完成作品的自然人不享有包括署名权在内的任何著作权。

       5.演绎作品

       演绎作品,是在原作品基础上再创作形成的作品,比如改编、翻译等。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进行了创造性演绎的改编人、翻译人等享有。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

       6.汇编作品

       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资料或者其他材料,对汇编材料的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如果汇编人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或者作品片段进行了汇编,需要取得原汇编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

       7.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具有演绎作品和合作作品的双重特点,其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依据

       (1)201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33号)第九条、第十二条;

       (2)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Tags:归属作品著作权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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