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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质量发展类)申报
2020-04-14 09:48:36 项目汇总人已围观
简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关于开展2020年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质量发展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关于开展2020年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质量发展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办规号〔2017〕3号)以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质量发展实施细则》(附件1),我局决定开展2020年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质量发展类)申报相关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申请指南(附件2)向我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质量发展实施细则
2.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质量发展实施细则2020年申请指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2020年3月26日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质量发展实施细则2020年申请指南
一、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申请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式叁份)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
(一)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资金支持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提交原件);
(二)申请单位相关证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上年度纳税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相关扶持申请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相关证书);
(四)近3年获得市、区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的情况说明;
(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岗局需要项目单位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申请受理
受理时间:全年受理(注:申报项目4受理时间为8月1日-8月31日)。根据最新预算编制精神,各专项资金实行“当年审核、下年拨付”的管理机制,2020年当年成功受理的资金扶持申请一律在2021年拨付款项。
联系人:
1、质量科张小姐28932661、朱小姐28906032、罗小姐28918868(申报项目1.2.3.5.6.7.8.9.10.11.13)
2、 知识产权科万小姐28901552(申报项目4)
3、特种设备科张小姐28905469(申报项目12)
受理地点: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8号工商大厦各科室
奖励项目
(一)获批“深圳市卓越绩效推广示范基地”的企业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获批“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批“广东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三)获得低碳产品认证的企业每个证书奖励5万元;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每个证书奖励10万元。
(四)对我区企业贯彻推行GB/T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通过认证的,给予每家10万元的扶持。
(五)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六)获批“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示范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批“广东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示范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七)承担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及其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工作的机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承担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及其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工作的机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承担深圳市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工作的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励;担任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及其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委员所在企业,分别按每个委员给予4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担任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及其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委员所在企业,分别按每个委员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的奖励。
(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获得省、市级认可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5000元。同一产品因采用同一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获得不同级别采标认可的只奖励1次。单个企业年度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奖励总额不高于5万元。
(九)主导龙岗区团体标准制定的,并获得深圳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按项目给予每个项目8万元的配套扶持。
(十)获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按A、AA、AAA和AAAA级分别给予每家2、4、6、8万元的奖励。在A到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认定过程中,应将已给予企业的低类别奖励扣除后,再给予相应奖励。
(十一)通过深圳标准认证,且认证产品和服务使用深圳标准标识的,按项目给予每项5万元的扶持。
(十二)通过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一级评价的企业每家奖励2000元。
(十三)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专项扶持项目。对辖区企业或组织(不含政府部门)聘请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辅导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且现场评审总评分在400分以上的,给予每家3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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