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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温州企业注意了,这些项目可以申报补助和奖励!
2020-06-01 11:38:49 项目汇总人已围观
简介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好发展主动仗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20〕5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好发展主动仗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20〕5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温政发〔2020〕3号)要求,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研究决定开展企业技术改造等项目申报,并进行奖励兑现。
一、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投资项目
(一)申报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需列入省或市应急物资生产重点企业清单;
2.直接从事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产能的投资项目;
3.设备投入的发票时间在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付款时间需在申报时间之前;
4.如果是口罩生产企业,在省口罩生产统计系统中平均产量须达到产能的90%以上。产量按照有产量数据到申报时间期间计算平均产量;产能按照产品设计生产效率和专家组评定,每天以16小时计算产能;
5.如果是口罩生产企业,需与属地政府签订口罩优先采购协议。
(二)奖励额度
按照实际投入金额的5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申报流程
1.在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前,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并按照模板导入有关投资项目清单。
2.在线审查。属地经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主要审计项目投资情况和产能情况,需附发票和付款凭证复印件),企业申报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并上传审计报告。其中区(功能区)属企业由属地经信部门审查后转市经信局审核,市经信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3.公示。通过审定的拟奖补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4.资金拨付。属地经信部门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奖补资金。
(四)联系人
投资与规划处计献伟,咨询电话:88968037。
二、投资200万-500万元技改项目
(一)申报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一年内生产性设备投资2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技改项目;
2.设备投入的发票时间需在2018年8月29日之后,由企业自主确定起始时间,需在一年周期内,付款时间需在申报时间之前;
3.企业提供的发票不曾享受过财政奖励。
(二)奖励额度
按照实际投入金额的15%予以补助。
(三)申报流程
1.在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前,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并按照模板导入有关投资项目清单。
2.在线审查。属地经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主要审计项目投资情况,需附发票和付款凭证复印件),企业申报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并上传审计报告。其中区(功能区)属企业由属地经信部门审查后转市经信局审核,市经信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3.公示。通过审定的拟奖补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4.资金拨付。属地经信部门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奖补资金。
(四)联系人
投资与规划处计献伟,咨询电话:88968037。
三、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
(一)申报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一年内生产性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技改项目;
2.设备投入的发票时间需在2018年8月29日之后,由企业自主确定起始时间,需在一年周期内,付款时间需在申报时间之前;
3.企业提供的发票不曾享受过财政奖励。
(二)奖励额度
按照实际投入金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400万元,其中购买进口国外先进成套设备的部分,按照实际发生关税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采购本地制造装备的,再给予采购额2%的奖励。
(三)申报流程
1.在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前,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 (http://reward.wenzhou.gov.cn/),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并按照模板导入有关投资项目清单、上传进口设备完税证明扫描件。
2.在线审查。属地经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主要审计项目投资情况,含进口国外先进成套设备和采购本地制造装备情况,需附发票和付款凭证复印件),企业申报后25日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并上传审计报告。其中区(功能区)属企业由属地经信部门审查后转市经信局审核,市经信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3.公示。通过审定的拟奖补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4.资金拨付。属地经信部门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奖补资金。
(四)联系人
投资与规划处计献伟,咨询电话:88968037。
四、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一)遴选范围
1.由自动化技术、信息通信技术、智能制造技术汇集而成的,以机器人、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为特色的,在生产、仓储、物流一个或多个环节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并在本市行业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
2.在智能制造五种模式(包括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应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优先支持在电气、汽摩配、泵阀、专用设备、电子信息、制鞋、服装等支柱行业及战略新兴产业中实施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二)遴选要求
1.项目必须是已入库备案的市级技术改造重点项目;
2.项目已投入运行,所在企业与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核心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共同完成项目实施;
3.项目有效解决行业共性难点问题,优先使用安全可控的智能化核心设备及软件产品;
4.项目实施后,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明显提升,在所在行业居于领先;
5.设备投入的发票不曾享受过财政奖励,付款时间需在申报时间之前。
(三)奖励额度
按照实际投入金额的25%予以补助,最高补助600万元。
(四)申报流程
1.在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并按照模板导入有关投资项目清单。
2.在线审查。属地经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主要审计项目投资情况,需附发票和付款凭证复印件),在申报期结束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并上传审计报告。
3.专家评审。由市经信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采用现场查看、台账审核等形式,按遴选评价体系对申报项目分别按照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智能制造项目进行评价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和智能制造项目。于8月底前完成审核工作。
4.公示。通过审定的拟奖补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5.资金拨付。属地经信部门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奖补资金。
(五)联系人
投资与规划处计献伟,咨询电话:88968037;
技术创新处(高端装备处)姚芃芃,咨询电话:88968058。
五、企业包车补贴项目
(一)申报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工业企业包车接市外员工需经属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地区防控办备案登记;
2.包车接回市外员工健康状况良好,无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
3.包车租车发票时间在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付款时间需在申报时间之前。
(二)奖励额度
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2/3予以补助,企业包车费用最高核定标准为:包车里程*每公里包车综合费用+里程附加费(其中,包车里程按高德地图显示从出发地到最终目的地最长公里数计算;每公里包车综合费用按5元计算。包车里程低于400公里时,里程附加费按1000元/趟计算,包车里程超过400公里时,不再计算里程附加费)。
(三)申报材料
企业包车接市外员工备案登记表(需经乡镇 <街道>或所在地防控办审核备案)、企业包车接市外员工表(需企业盖章)、包车合同、包车发票、企业复工备案表(其中规<限>上企业、用工人员来自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的所有企业需出具县<市、区>同意企业复工备案表)、包车补助清单模板、补助申请表。
(四)申报流程
1.在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前,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
2.在线审查。属地经信部门在企业申报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其中区(功能区)属企业由属地经信部门审查后转市经信局审核,市经信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公示。通过审定的拟奖补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4.资金拨付。属地经信部门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补助资金。
(五)联系人
企业培育和人才处张金火,咨询电话:88968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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